上海电气:监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9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18-116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四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
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监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5 人。会议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增资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用于“收购吴江市太湖工业
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4.3 亿元,其中:以发行
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 3.42 亿元用以支付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收购
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全部收购价款,以
自有资金 0.88 亿元用以增资补充资本金。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上述收购项目之股权收购价款,待
收购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再以募集资金补充投入的自有资金。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增资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用于“收购宁波海锋环保有
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8.05 亿元,其中:以发
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 7.56 亿元用以支付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收
购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全部收购价款,以自有资金
0.49 亿元用以增资补充资本金。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上述收购项目之股权收购价款,待
收购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再以募集资金补充投入的自有资金。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