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会议资料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目 录 注 意 事 项……………………………………………………………1 1. 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 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的议案……………………………………………………………10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注 意 事 项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注意 事项。 1、本次大会公司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 的事宜。 2、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3、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4、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须出席本次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 2/3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5、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除非征得大会主席同意,每位股 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不 得超过三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的发言。 6、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 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1 议案一 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 (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7]1390 号)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上海电气”)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416,088,765 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5.65 元,减除发行承销费用 14,999,999.98 元(含税) 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4,999,995.67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承销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已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账号 1001262129040525666)。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968 号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市外滩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上海电气依据相关法规,对募集资金 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2018 年 1 月 22 日,经公司董事会四届五十九次会议、监事会四 届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海电 气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上海电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入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 181,530.00 105,500.00 2 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26,484.00 22,600.00 3 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 38,459.00 32,800.00 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 4 137,029.00 116,600.00 设项目 5 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22,500.00 22,500.00 合计 406,002.00 300,000.00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上海电气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已使用募集 未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 181,530.00 105,500.00 - 105,500.00 2 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26,484.00 22,600.00 - 22,600.00 3 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 38,459.00 32,800.00 - 32,800.00 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 4 137,029.00 116,600.00 - 116,600.00 造基地建设项目 5 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22,500.00 22,500.00 22,500.00 - 合计 406,002.00 300,000.00 22,500.00 277,500.00 注: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另已产生的利息收入 481.74 万元。 3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上海电气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 万元,本次拟变更前已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2,500.00 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 277,500.00 万 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变更后,上海电气不再将募集资金投入 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共和新路项目”)、金沙 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金沙江支路项目”)及军 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军工路 项目”),涉及拟变更的募集资金为 255,381.74 万元(含利息收入, 实 际 金 额 以 资 金 转 出 当 日 银 行 结 息 余 额 为 准 ), 其 中 募 集 资 金 254,900.00 万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481.74 万元;就该 3 个 项目的变更,上海电气正在对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考察和调 研,待确定后将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并及时公告。“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北内 路项目”)将根据项目内容定位报批和文创园区认定情况进行变更, 目前暂无法明确变更方案和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具体本次确定拟变更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未使用募集 拟变更募集 占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号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总额比例 1 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 105,500.00 105,500.00 105,500.00 35.17% 2 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22,600.00 22,600.00 - - 3 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 32,800.00 32,800.00 32,800.00 10.93% 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 4 116,600.00 116,600.00 116,600.00 38.87% 造基地建设项目 5 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22,500.00 - - - 合计 300,000.00 277,500.00 254,900.00 84.97% 4 四、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 共和新路项目位于静安区共和新路江场路路口,北至江场路,南 至彭浦机器厂、西至共和新路,东至北隆商务楼。项目总占地面积 5.58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6 幢 5 层科研楼及配套服务用房, 建成后项目总建筑面积 11.99 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181,530 万元。 该项目建成后,将为包括智能化装备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在内的新 兴产业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该项目于 2017 年 3 月取得上海市静安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静发 改委备[2017]第 37 号)。 2018 年 9 月政府就该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规划参数调整,该项 目的规划、投资条件、投资强度、单位税收产出、实施方式等条件和 要求发生根本性变化,致使该项目已无法按照原方案进行实施,从而 不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要求。公司拟变更该项目,后续共和新路项目 不再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上海电气拟使用自有资金或项目贷款对其进 行开发建设。 2、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北内路项目位于松江区环城路袜子弄路口,西至袜子弄,北至环 城路。项目总占地面积 10.76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4 幢单 层建筑和 2 幢 2 层建筑,改建后项目总建筑面积 5.40 万平方米。该 项目将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创意产业园区,成为创意成果的展示窗口, 创意产业的交易中心,创意企业的孵化区,创意人才的培养基地。该 5 项目于 2017 年 3 月取得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松江区北内路 32 号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建设意见的复函》(松发 改字[2017]16 号)。 2018 年,政府要求按照上海市《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 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文创五十条”)要求,进行项目内容定位报批 工作。电气臵业已与区域政府产业导向、文创园区管理部门沟通协调, 预计 2019 年初完成文创园区的认定工作,取得项目的认定并办理项 目建设相关审批手续。完成文创园区认定后,公司将根据届时具体情 况重新论证项目方案,如由于文创园区认定、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该 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届时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公告。 3、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 金沙江支路项目北至金沙 3131 创意园,南至吴淞江,西至外环 高速东侧绿化带,东至现状河道。项目总占地面积 12.65 万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4 幢单层建筑,2 幢 2 层建筑。建成后项目总建 筑面积 7.69 万平方米。该项目将建成科技创新园区,作为集团工业 研发设计及信息服务基地,用于发展高效光伏、生物质发电、工厂节 能系统的研发、设计、试制,以及系统集成业务等。该项目于 2017 年 3 月取得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金沙江支路 智能交通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的复函》。 目前,根据新一轮调整规划工作,按照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原则, 上海电气拟与相邻地块的两位产权人三方共同对这块区域进行开发 建设,且具体三方合作方案尚未完成。有鉴于此,基于三方合作的诉 6 求各有不同,该项目实施时间短期内难以明确;且预计其他股东方无 法同比例出资投入项目,而拟采用项目贷款的形式筹资,因此金沙江 支路项目不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要求,不再适合作为募投项 目,后续上海电气拟使用自有资金或项目贷款进行开发建设。 4、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军工路项目位于杨浦区,地块西至军工路,东至复兴岛运河,北 至上海理工大学,南至春江路。项目总占地面积 3.59 万平方米,主 要建设内容包括 12 幢 2 层科研楼和 1 幢 1 层厂房,改建后项目总建 筑面积 27.41 万平方米。该项目将建成上海电气工业研发设计基地、 高端装备制造基地,主要用于高压电缆、特种电缆、海底电缆的研发、 生产、销售,以及智能制造产业中 3D 打印设备系统的研发、测试、 销售等;另外,基地还可为传统机电设备节能改造及以智能电网、分 布式能源为代表的高效清洁能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科研服 务平台。该项目于 2016 年 11 月取得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军工路 1076 号实施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 目的意见回函》。 军工路项目坐落于黄浦江滨江区域内,项目原先设计和报批时计 划利用“双创”园区进行项目改造利用。然而随着北外滩、东外滩的 开发建设基本落地,项目所在区块正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近期,相 关政府已委托上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定海桥以北的沿黄浦江至虬 江段杨浦区沿岸进行规划研究调整,因此军工路项目需要按照调整后 的规划调整建设方案。鉴于规划调整工作尚未完成,该项目的实施时 7 间、能否按原有方案进行实施等均具有一定不确定性,为避免项目无 法实施的风险,公司拟变更该募投项目,待规划调整落地后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开发建设。 综上,上海电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按照相关政府部门 对募投项目所在区块的规划调整等要求,根据公司自身业务开展需求 与市场变化情况,基于满足募集资金使用要求、降低募投项目实施风 险的原则,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部分项目,而在今后相关规划调整 落地后使用自有资金或项目贷款进行投资。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我们对《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进行了审阅, 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中,公司 向控股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发生变更, 涉及拟变更的募集资金为 255,381.74 万元,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 事郑建华先生、朱斌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其余董事均同意本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将上 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应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交易的投票权。” 8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 “由于政府部门对相关土地区块的规划调整导致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规划、投资条件、投资强度、单位税收产出等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照原方案实施,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不再将募集资金投入“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 发项目”、“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军工路工业研发设 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共 255,381.74 万元。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9 议案二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1 月 20 日《关于核准上海电 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5]84 号)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15 年 2 月 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0 亿元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电气转债”,债券代码:“113008”)。 根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在本 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 A 股股票出现在任意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 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的情况,公司董事 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内资股类 别股东会议和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表决。上述方案须按照公司章程以 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和外资股类 别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 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 A 股股票 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本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较高者,同时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 10 在前述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 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目前公司 A 股股价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的情况(10.28 元/股× 85%=8.738 元/股),已满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件。 为优化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 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 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和外资股类别股东会 议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较高者。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电 气转债的转股价格(10.28 元/股),则电气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3.77 元/股)和股票面值(1 元/股)。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