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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电气:董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23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19-006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市钦江路 212 号 2 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七次
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周国雄、华杏生、
韩泉治、朱茜、李斌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郑建华董事长主持,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朱兆开先生不再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同意朱兆开先生不再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制定《上海电气职业经理人薪酬及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的议案
     同意实施公司职业经理人方案,通过《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职业经理人薪酬及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同意《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黄瓯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公司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
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
会议审议。


    四、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黄瓯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公司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
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
会议审议。
    五、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增发、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增发、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
权激励相关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
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解锁获得
的收益予以收回并办理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
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
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
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
直接行使。
    董事黄瓯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公司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
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
会议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
人民币融资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在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或第三方提
供足额符合要求的担保的情况下,向中国能源提供一年期的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以公司向银行取得的资金利率上浮 10%为基
础,本次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前述的利率水平;且由此产生的增值税和
所得税成本由中国能源承担。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同意授权董事会
秘书伏蓉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的核定,以及确定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召开的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