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五届七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提交公司董事会 五届七十二次会议的以下议案进行事前审议,我们认为: 1、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 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鉴于上海电 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子公司,本次转增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我们对本次交易表示认可,并且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公司应按照公开公正、诚实自愿的原则开展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 习 俊 通 徐 建 新 刘 运 宏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