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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峰环境:关于相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公告2021-02-02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7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
                           项目清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发布《关于公布 2021 年第二批可再
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公告》,公告显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江津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含垃圾焚烧发电及沼
气发电,以下简称“江津项目”)、涪陵-长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下简
称“涪陵项目”)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
    二、相关项目基本情况
    (一)江津项目
    江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
运营,地址位于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青泊村。项目设计垃圾处理能力 4500 吨/
日、发电装机容量 106.5MW(含 3×35MW 汽轮发电机组及 3×0.5MW 沼气发电机
组)。2020 年全年江津项目实现垃圾入厂量约 170 万吨,实现上网电量约 70,000
万度。
    (二)涪陵项目
    涪陵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
和运营,地址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项目设计垃圾处理能力 1000 吨/日、发
电装机容量 18MW(含 1×18MW 汽轮发电机组)。2020 年全年涪陵项目实现垃圾
入厂量约 40 万吨,实现上网电量约 13,000 万度。
    三、对公司影响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于电力销售收入中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部分,
在相关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时,一次性将自项目并网发电至纳
入清单期间的累计补贴收入确认为当期营业收入。同时,自纳入清单起,按《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
号)等相关电价政策确认电力销售收入。
    由于江津项目、涪陵项目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根据上述会
计政策,江津项目于 2021 年 1 月一次性确认自并网发电以来的可再生能源补贴
收入共计约 25,000 万元(具体以国家电网结算和审计数据为准),涪陵项目于
2021 年 1 月一次性确认自并网发电以来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共计约 6,500 万
元(具体以国家电网结算和审计数据为准)。江津项目、涪陵项目自 2021 年 2
月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2〕801 号)等相关电价政策确认电力销售收入。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