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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峰环境: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3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
3 号公司 101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
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0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包括 2020 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在 2020 年内有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和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
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公司2020年年
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3)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
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如实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同意报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企业
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报出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按每10股派1.50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
东派发现金股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78,268,000股,以此
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51,740,2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672,379,781.63
元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
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
    公司2020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4.92%。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
《公司担保及融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风险较小且处于可
控状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部分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
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0.6 亿元的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采购和销售产
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等日常业务往来,相关交易价格公允,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资产状况及
损益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

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