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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峰环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6-0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峰环境”“公司”“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三峰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7 号)核准,三峰环境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8,268,000 股,并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 1,300,000,000 股,发行后的总股
本 1,678,268,000 股。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持股股东为中信环境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环境”)、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地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西证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证投资”)、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国投”)、杭州汉石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杭州汉石”)。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共涉及上述 6 家股东持有的合计
421,47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约 25.11%。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三峰环境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三峰环境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678,268,000 股。本次
限售股形成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三峰环境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中信环境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中信环境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中信环境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中信环境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股份限售方面的规定。

    重庆地产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重庆地产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重庆地产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重庆地产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股份限售方面的规定。

    中国信达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中国信达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中国信达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中国信达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股份限售方面的规定。

    西证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西证投资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西证投资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西证投资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股份限售方面的规定。

    涪陵国投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涪陵国投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涪陵国投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涪陵国投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股份限售方面的规定。
       杭州汉石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杭州汉石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杭州汉石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杭州汉石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股份限售方面的规定。

       (二)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信环境、重庆地产、中国信达、西证投资、涪
陵国投、杭州汉石均严格履行了其在三峰环境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的股
份锁定承诺,不存在因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安排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421,47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11%,上市
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7 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数量
   1     中信环境               202,761,000            12.08%      202,761,000            -
   2     重庆地产               101,725,000             6.06%      101,725,000            -
   3     中国信达                61,035,000             3.64%       61,035,000            -
   4     西证投资                40,690,000             2.42%       40,690,000            -
   5     涪陵国投                10,179,000             0.61%       10,179,000            -
   6     杭州汉石                 5,083,000             0.30%        5,083,000            -
          合计                   421,473,000            25.11%    421,473,000             -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家持有股份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300,000,000   -421,473,000     878,527,000

有限售条件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的流通股份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8、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300,000,000   -421,473,000    878,527,000

          A股                          378,268,000    421,473,000     799,741,000

           B股
无限售条件
           H股
的流通股份
           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78,268,000    421,473,000     799,741,000

                  股份总额            1,678,268,000                  1,678,268,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三峰环境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三峰环境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三峰环境本
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三峰环境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三峰环境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