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6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市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汕尾 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厂二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 金总额 18,725.7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履行的程序: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本事项已经重庆 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结项后,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毕。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峰环境”)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 18,725.73 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 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378,268,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6.84 元/ 股,共募集资金 2,587,353,12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00,000,000.00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对 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8-10 号《验资 报告》。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如下主营业务项目投资和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重庆市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200,803.64 140,000.00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 56,000.00 35,000.00 电厂二期工程项目 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 23,986.03 1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340,789.67 250,000.00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重庆三峰 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三峰环境、保荐机 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 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大渡口 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重庆分 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以及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6 月 8 日,三峰环境、中信建投以及三峰环境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东营黄河三角洲 三峰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与工商银行大渡口支行、建设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农 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 2021 年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12 月 31 日账 户余额 重庆三峰环 中国工商银行股 重庆市洛碛垃圾焚烧 186,463,275.73 1 境集团股份 份有限公司重庆 3100214129000126509 发电厂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村支行 重庆三峰环 中国建设银行股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 2 境集团股份 份有限公司重庆 50050110360000000858 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 128,757.66 有限公司 大渡口支行 厂二期工程项目 重庆三峰环 重庆农村商业银 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 3 境集团股份 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1010120010030192 129,841.77 发电厂二期项目 有限公司 营业部 重庆三峰环 中国银行股份有 4 境集团股份 限公司重庆大渡 114470371635 补充流动资金 115,852.21 有限公司 口支行 重庆三峰御 中国工商银行股 重庆市洛碛垃圾焚烧 5 临环保发电 份有限公司重庆 3100214129000128038 418,027.20 发电厂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村支行 汕尾三峰环 中国建设银行股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 6 保发电有限 份有限公司重庆 50050110360000000876 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 0.00 公司 大渡口支行 厂二期工程项目 东营黄河三 重庆农村商业银 角洲三峰生 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 7 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1010120010030283 1,524.94 态能源有限 发电厂二期项目 营业部 公司 合计 187,257,279.51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及剩余募集资金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1 年 12 利息及理财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 项目进 月 31 日累计 收益减手续 募集资金余额 名称 拟投资总额 展情况 投入金额 费净额 重庆市洛碛垃圾 已完成, 1,400,000,000.00 1,228,135,899.73 15,017,202.66 186,881,302.93 焚烧发电厂项目 拟结项 截至 2021 年 12 利息及理财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 项目进 月 31 日累计 收益减手续 募集资金余额 名称 拟投资总额 展情况 投入金额 费净额 汕尾市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中心 已完成,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128,757.66 128,757.66 焚烧发电厂二期 拟结项 工程项目 东营市生活垃圾 已完成, 焚烧发电厂二期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31,366.71 131,366.71 拟结项 项目 已完成,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115,852.21 115,852.21 拟结项 合 计 2,500,000,000.00 2,328,135,899.73 15,393,179.24 187,257,279.51 注: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按计划顺利推进。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东营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及重庆市洛碛 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全部正式建成投运。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1,199.20 万元。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天健审〔2020〕8-310 号《关于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使用募集资金 91,199.20 万元置换了公司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重庆市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 电厂二期工程项目、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 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 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 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尚未收 序 实际投入金 实际收回本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收益 回本金 号 额 金 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40,000.00 40,000.00 332.71 0.00 2 银行定期存款 20,000.00 20,000.00 67.50 0.00 合计 60,000.00 60,000.00 400.21 0.00 四、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重庆市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尚未支付 的项目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因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 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 金长期闲置。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 约定自筹资金支付。 (二)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执行采购、建 设管理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 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 和各项费用。 (三)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 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 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 拟将上述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18,725.7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另鉴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转出补流之日止,预计还会产生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 等,因此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或 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 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自筹资金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 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 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公司与 保荐机构、募投项目子公司、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六、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约为 18,725.73 万元,鉴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转出补流之日止,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预计还会产生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因此最终用 于永久补流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以实际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出金额为准。 (二)监事会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全部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约 18,725.73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事 项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经开始生产运行并产 生效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 体股东利益。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中信建投对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