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峰环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3-31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
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1 年度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田冠军先生、白银峰女
士、孙昌军先生组成,其中田冠军先生、孙昌军先生为独立
董事,田冠军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2021年12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议设立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由田冠军先生、白银峰女士、王琪先生组成,其中田冠军
先生、王琪先生为独立董事,田冠军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召集人)。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行业经验及审计、会
计与管理等专业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
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
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0年度
年报审计相关费用的议案》。
(二)2021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重庆分所关于2020年审计工作的汇报,并与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1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
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
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披露<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
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
所关于2020年审计工作的汇报。
(四)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委员会
2021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一
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五) 2021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1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1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七)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重庆分所关于《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年报审计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执行 2021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要求,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严格执
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
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监督和指导审计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各项工作,确
保公司规范运作。经审阅内部审计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未
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
对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进行了重点关注,对公司
变更相关会计政策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
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
实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治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及时听取
审计机构的汇报,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
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充分沟
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推进。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司管
理层、审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有效促进内部
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功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
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工作
经验,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诚信勤勉、恪尽职守、积
极履职,为推进科学、有效的专业决策提供了保障。
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认真规
范履职,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高,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