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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峰环境: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4-19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7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三峰”),
其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
司。
     本次拟为汕尾三峰代为开立人民币 450 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
截至本次担保生效前公司对汕尾三峰无在保金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尾三峰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与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
执法局签订了《汕尾市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二次转运项目一期工程 PPP 项目合同》,
合同约定汕尾三峰为汕尾市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二次转运项目一期工程 PPP 项目
(以下简称“汕尾垃圾压缩转运 PPP 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方,汕尾三峰应向汕
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交人民币 450 万元的运营维护保函。为了按合
同履约并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代子公司汕尾三峰向银行申请出具保函。
    公司已于 2021 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大渡口支行(以下简
称“中国银行大渡口支行”)申请开具上述运营维护保函,保函金额为 450 万元,
期限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51 号)。由于上述保函已经到期,为继续履行合同约
定,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与中国银行大渡口支行签订《保函修改申请书》,
约定将上述保函展期 2 年,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向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合
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6 亿元的担保,其中,同意向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
过 4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汕尾三峰担保将使用该项担保额度,该项议案
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8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海丰县可塘镇双贵山
    法定代表人:王硕
    注册资本:   27520 万元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汕尾三峰 100%股权
    经营范围: 垃圾卫生填埋;垃圾焚烧发电;对生活垃圾设施的投资,垃圾灰、
垃圾渣的资源化利用,垃圾处理技术的咨询服务;环保能源技术开发;生活垃圾
压缩二次转运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环境卫生管理;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
管理服务;资源循环利用等。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62,017,015.90

                   负债总额             698,299,187.36

                 银行贷款总额            24,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05,114,771.33

                  净资产总额            363,717,828.54

                                      2021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1,595,092.60

                    净利润               46,084,082.69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函申请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函出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
    被担保人: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汕尾三峰履行汕尾市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二次转运项目一期工程
PPP 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运营绩效、服务质量标准达标情况、安全保障、移交
维护保函提交等义务
    保证方式及责任: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当保函被提取时,保函申请人
应当在保证金被提取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
    保证期间:自保函展期之日起生效,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失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汕尾三峰作为汕尾垃圾压缩转运 PPP 项目的投资运营方,向特许
经营权授予方出具运营维护保函是特许经营协议要求的正常经营行为,具有行业
特点。由公司代全资子公司出具保函,可以有效降低手续费、保证金等财务成本。
目前,汕尾垃圾压缩转运 PPP 项目已经建成投运,项目运行情况良好,担保风险
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在保余额为 286,331.80 万元,占
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32.51%;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保
余额为 247,726.88 万元,占 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28.12%。截至公告
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