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827 公司简称:三峰环境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峰环境 601827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钱静 朱用 电话 023-88056827 023-88056827 办公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建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建 桥大道3号 桥大道3号 电子信箱 zqb@cseg.cn zqb@cseg.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2,547,340,232.34 21,465,389,538.99 5.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033,643,763.45 8,808,670,175.71 2.55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2,857,373,945.54 3,097,822,730.75 -7.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89,549,083.74 758,179,288.56 -22.24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79,743,834.13 751,335,939.39 -22.84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598,313,463.95 922,167,390.90 -35.12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6.56 9.38 减少2.82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5 0.45 -22.2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5 0.45 -22.22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3,99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质 例(%) 数量 股份数量 数量 国有法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43.86 736,099,000 736,099,000 无 人 中信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 11.08 185,978,400 0 质押 101,380,500 司 人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 国有法 8.49 142,428,000 142,428,000 无 限公司 人 国有法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6.06 101,725,000 0 无 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 国有法 3.64 61,035,000 0 无 限公司 人 国有法 西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43 24,000,008 0 无 人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 国有法 0.61 10,179,000 0 无 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人 境外法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0.44 7,369,023 0 无 人 王嘉苓 境内自 0.44 7,350,054 0 无 然人 杭州汉石投资管理服务有 国有法 0.30 5,083,000 0 无 限公司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前十名股东中,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是重庆水务环 明 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西证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重庆市国资委。除上述情况外,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 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重庆三峰 环境集团 股份有限 21 三峰环 公 司 2021 132100164 2021/12/22 2024/12/24 1,000,000,000.00 3.01 境 GN001 年度第一 期绿色中 期票据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57.33 56.30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7.55 8.17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