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峰环境: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25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2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峰御临”),
其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100%的控股子
公司;
本次拟向三峰御临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11,35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
担保前公司已对三峰御临提供 187,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三峰御临是重庆市第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下简称“御临项目”)的建
设、运营和管理单位。为置换项目前期借款,降低财务费用,三峰御临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11,350 万元,专用于
置换三峰御临公司前期申请的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借款。
同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同
意为上述三峰御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申请的 11,350 万元
固定资产借款按持股比例 10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11,350 万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向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合计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26.2 亿元的担保,其中对御临三峰担保额度为 6 亿元。该项议
案已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5 月 12 日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太洪场村重庆市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
法定代表人:肖鹏
注册资本: 57000 万元
股权结构: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三峰御临 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垃圾
灰渣的资源化利用、废水处理利用和垃圾处理技术的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72,716,712.28 2,110,822,268.08
负债总额 1,520,849,852.13 1,550,748,099.24
银行贷款总额 583,122,000.00 558,348,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39,108,108.56 401,763,853.08
净资产总额 551,866,860.15 560,074,168.84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
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
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合理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及责任: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三峰御临公司申请借款的目的是为置换前期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为此,公司向三峰御临提供担保,是行业内企业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时金
融机构普遍要求的担保措施,具有行业特点,属于正常经营行为。该项担保已经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目前御临项目生产运营情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
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在保余额为 226,971.44 万元,占
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25.77%;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保
余额为 202,958.18 万元,占 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23.04%。截至公告
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