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峰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23-03-3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报事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作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全资、控股子公司及联
营企业的银行借款等业务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2,000万
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按照上述会议决议,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向相
关主体提供担保79,086.0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
公司对外担保在保余额为242,126.05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在保余额为215,028.12万元。
二、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担保及融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各项担保行为实施前
均依规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担保行为实际发生后均及时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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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报事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或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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