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827 公司简称:三峰环境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2.22 元(含税)比 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 372,575,496.00 元。该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峰环境 601827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钱静 朱用 办公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区建桥大道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 3号 区建桥大道3号 电话 023-88056827 023-88056827 电子信箱 zqb@cseg.cn zqb@cseg.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 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国克服了国际形 势动荡等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的影响,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环境健康稳定。在环保方 面,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巩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出了进一步推动发展 方式绿色转型,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性,国内 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显著。报告期内,环保固废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政 策法规不断完善,各类废弃物处理能力稳步提升,处理技术和运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日期 政策名称 主管部门 相关内容 培育壮大生物经济支柱产业。推动生物能源 与生物环保产业发展。有序发展生物质发 电,推动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开展新型生 物质能技术研发与培育,建立生物质燃烧掺 《“十四五”生物经济发 2022 年 5 月 国家发改委 混标准。建设以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 展规划》 型燃料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为主要能源的产 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域开展生物质能清 洁供暖替代燃煤,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 烧热电联产 到 2025 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住 房 和 城 乡 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 建设部、农业 类、源头减量;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 农村部、国家 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 发改委、生态 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 2022 年 5 月 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环境部、国家 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 建设管理的通知》 乡村振兴局、 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 中 华 全 国 供 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地处偏远、 销合作总社 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有新提升。 2025 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 中占比超过 50%;发电量达到 3.3 万亿千瓦 2022 年 6 月 国家发改委 发展规划》 时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 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 50%。 十四五”期间,全国城市新增生活垃圾分类 收运能力 20 万吨/日、焚烧处理能力 20 万 吨/日、资源化处理能力 3000 万吨/年,改造 存量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500 个;新增建筑垃 圾消纳能力 4 亿吨/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 《“十四五”全国城市基 住建部、国家 2022 年 7 月 用能力 2.5 亿吨/年。到 2025 年,城市生活 础设施建设规划》 发改委 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焚烧处理能力占 比(从 2020 年的 58.9%)升至 65%(其中 西部地区≥40%)、资源化利用率(从 2019 年的 51.2%)升至 60%,城市建筑垃圾综合 利用率达到 50%。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集 成示范应用,推动解决小型焚烧处理、焚烧 飞灰处置等问题;探索适合我国厨余垃圾特 科技部、生态 性的处理技术路线,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 《“十四五”生态环境领 环境部、住建 用水平;研发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城乡 2022 年 11 月 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部、气象局、 多源有机废物高效厌氧发酵—沼气重整集 林草局 成技术,开发城市污泥—秸秆能源梯级化利 用装备;研究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协同处置 医疗废弃物关键技术,攻克高危感染性医疗 垃圾安全处置技术与特殊场景移动式处置 装备。 到 2025 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 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 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 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长 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 国家发改委、 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 《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 住建部、生态 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 2022 年 11 月 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 环境部、财政 理设施。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 设的指导意见》 部、人民银行 级地区,通过填埋等手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 等 化处理。到 2030 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 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 提高,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商 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 殊区域外,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 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项目 评估论证,对于现有焚烧处理设施年负荷率 低于 70%的县级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生活 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焚烧处理能力存在缺口 的县级地区,其中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大于 300 吨的,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 《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 施建设,尽快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 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 国家发改委、 垃圾日清运量介于 200-300 吨的,具备与 2022 年 12 月 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 住建部 农林废弃物、畜禽粪污、园区固废协同处置 的通知》 条件,并具有经济性的,可单独建设焚烧处 理设施;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小于 200 吨的县 级地区,在确保生活垃圾安全有效处置的前 提下,结合小型焚烧试点有序推进焚烧处理 设施建设。在经济运输半径内,相邻地区生 活垃圾日清运量合计大于 300 吨的,可联建 共享焚烧处理设施。 在垃圾焚烧领域,经过不断发展,国内已建立起以焚烧为主的完善的生活垃圾无 害化处理体系。住建部《2021 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显示,截至“十四五”初的 2021 年,我国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数量已达 840 座,焚烧处理能力合计 89.12 万吨/日,占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 63.88%。2021 年我国城市 (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为 31526.76 万吨,其中焚烧处理总量为 20792.26 万吨,占比 65.95%。国内主要城市区域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已基本 建设完善,目前正向三四线城市及县域区域持续深入推进,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补 短板”和“全覆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EPC 总承包、核心设备研 发制造以及运营管理服务等。公司持续深耕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在相关技术研发、设 备制造、运营管理、工程建设、污染防治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较强的垃圾 焚烧发电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能力。同时,公司还积极围绕固废产业链实施纵向延伸横 向拓展,开拓餐厨(厨余)、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处理等协同处置业务,以及垃圾分 类、收转运、环卫一体化、焚烧烟气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矿业废水处理等上下 游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以 BOT、PPP 等模式投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54 个, 设计垃圾处理能力 59550 吨/日(其中全资、控股项目 44 个,设计垃圾处理能力 42500 吨/日),公司的技术及装备已应用于国内外 239 个垃圾焚烧项目、393 条焚烧线,设 计垃圾处理能力合计超过 21 万吨/日。公司整体业绩位居行业前列。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增减(%) 总资产 23,612,883,505.10 21,465,389,538.99 10.00 18,839,125,343.24 归属于上市公司 9,640,998,832.14 8,808,670,175.71 9.45 7,763,542,315.41 股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6,023,262,182.92 5,873,816,416.87 2.54 4,929,218,76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 1,139,294,719.61 1,238,348,260.26 -8.00 720,885,910.40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116,350,314.95 1,223,252,545.25 -8.74 693,460,008.52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949,453,433.33 1,847,695,374.87 5.51 1,080,539,189.44 现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 减少2.55个百分 12.45 15.00 11.33 收益率(%) 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8 0.74 -8.11 0.4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8 0.74 -8.11 0.47 /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545,043,895.35 1,312,330,050.19 1,403,488,082.34 1,762,400,155.0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304,995,491.30 284,553,592.44 270,613,852.68 279,131,783.19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299,926,092.57 279,817,741.56 262,319,890.87 274,286,589.95 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217,920,690.64 380,392,773.31 566,126,382.43 785,013,586.95 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9,50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8,44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况 股东 条件的股份 (全称) 减 量 (%) 股份 性质 数量 数量 状态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 国有法 0 736,099,000 43.86 736,099,000 无 司 人 中信环境投资集团有 国有法 0 185,978,400 11.08 0 质押 101,380,500 限公司 人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 国有法 0 142,428,000 8.49 142,428,000 无 团有限公司 人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 国有法 0 101,725,000 6.06 0 无 公司 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 国有法 0 61,035,000 3.64 0 无 份有限公司 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国有法 14,000,000 14,000,000 0.83 0 无 司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境外法 -4,207,434 12,352,917 0.74 0 无 司 人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 国有法 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 0 10,179,000 0.61 0 无 人 司 杭州汉石投资管理服 国有法 0 5,083,000 0.30 0 无 务有限公司 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庚价值领航混 0 4,340,600 0.26 0 无 其他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前十名股东中,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是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 明 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均为重庆市国资委。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重庆三峰环 境集团股份 有 限 公 司 21 三峰环境 132100164 2024-12-24 1,000,000,000.00 3.01 2021 年度第 GN001 一期绿色中 期票据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 2022 年 12 月 24 日按期兑付利息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 56.50 56.30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116,350,314.95 1,223,252,545.25 -8.74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28 0.29 -4.19 利息保障倍数 5.07 5.33 -4.78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共实现营业收入 602,326.22 万元,同比增长 2.54%,实现归母净利润 113,929.47 万元,剔除以前年度可再生能源补贴影响后同口 径同比增长 18.8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达 2,361,288.35 万元,归母净资产 964,099.88 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