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重 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公司独立 董事王琪先生、孔庆江先生、田冠军先生、张海林先生审阅 了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我们查阅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政策文件,并就相 关情况与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如实反映了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有关要求,规范了公司有关递 延所得税等项目的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