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28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1-007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本公司”
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材料于2021年1月15日以书
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27日以现场会议和视频电
话连线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监事共3名。有效表决票为3票。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方案的议案》
1、整体方案
本次重组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具体
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拟向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投
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寰宇启东”)100%股权、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青岛)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青岛”)100%股权、寰宇东方国际集装
箱(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宁波”)100%股权及上海寰
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科技”)100%股权。
(2)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包括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
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
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重组中拟以
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中国海运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
6 亿元,且不超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上限。最终的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若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发生调整,则公司可根据相关证
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相应
调整。本次重组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是否
募集配套资金不影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1)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
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
截至本次监事会,标的资产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净资产值
合计约为 31.04 亿元,交易双方同意以此作为推进本次重组的初步定
价参考。公司将在最终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并确定本次重组的最终交
易价格后,再次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发行股份的
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审议本次重组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90%
前20个交易日 3.09 2.79
前60个交易日 2.94 2.65
前120个交易日 2.78 2.51
本次重组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首次审议本次重组相关
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1 月 28 日。经与交易对方协商,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2.51 元/股,即为定价
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上述发行价格的确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
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
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
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i)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中远海运投资。
(ii)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
算: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股份数量应为整数并精确
至个位,折合公司发行的股份不足一股的零头部分,公司无需支付。
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
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锁定期安排
中远海运投资因本次重组而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之股份发行价(在此期间内,中
远海发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
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作相应调整),或者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之股
份发行价的,中远海运投资因本次重组而取得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
长 6 个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重组而享有
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
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
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交易对方所取得的公司股份转让事宜按照
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上市地点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过渡期损益安排
本次重组涉及的交易标的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审计、
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对标的公司在自评估基准日(不
包括当日)起至交割审计基准日(包括当日)的损益的享有或承担另
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重组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完成日后的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的持
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公司拟向包括中国海运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
总额不超过本次重组中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中国
海运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 6 亿元,且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上限。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发行数量按照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定价基准日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的具体发行时点由公司和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
资金使用计划及市场具体情况确定。中国海运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
接受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通过
前述市场询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中国海运将按照上述发行底
价进行认购。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锁定期安排
公司拟向包括中国海运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其中,中国海
运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
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本次重组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拟用
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及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待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
体用途确定后,公司会再次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本
次最终是否募集配套资金不影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
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
述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
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共同享
有。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远海运投资为公司直接控
股股东中国海运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所发行股份的认购方包括中国海运,中国
海运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本次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标的公司未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预计本次重组将不会达到《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
同时,本次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重组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
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重组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本次重组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重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12)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资产重组所需的全部批
准与授权,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资产重组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逐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
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以及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自查、论
证情况,本次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审阅并通过《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中远海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远海运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及《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
就本次重组事宜,公司拟对外签署相关协议: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相关协议
就公司向中远海运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寰宇启东 100%
股权、寰宇青岛 100%股权、寰宇宁波 100%股权及寰宇科技 100%股
权,公司拟与中远海运投资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与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的相关协议
就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拟与中国海运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中远海
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逐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
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履行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
监事会认为,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重组向相
关监管部门提交的各项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