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集运: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10-10
股票简称:中海集运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08-025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大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关于收购中海码头
100%股权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
司对此议案放弃投票权。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 年10 月10 日(星期五)在上海市崂山路
600 号,浦东明城大酒店一楼明轩厅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李绍德先生主持了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1
人,共持有、代表公司股份6,131,792,601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2.48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
监事及聘任的有关中介机构列席了会议。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和
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大会的投票结果进行了核查。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以普通决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收购中海码头100%股权的议案》。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对此
议案放弃投票权。
同意534,125,940 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0%,
反对1,969,861 股;弃权196,800 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荣胜为本次大会作见证意见。见
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
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本公司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本公司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10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