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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海集运: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10-10  

						股票简称:中海集运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08-025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大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关于收购中海码头

    100%股权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

    司对此议案放弃投票权。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 年10 月10 日(星期五)在上海市崂山路

    600 号,浦东明城大酒店一楼明轩厅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李绍德先生主持了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1

    人,共持有、代表公司股份6,131,792,601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2.48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

    监事及聘任的有关中介机构列席了会议。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和

    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大会的投票结果进行了核查。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以普通决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收购中海码头100%股权的议案》。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对此

    议案放弃投票权。

    同意534,125,940 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0%,

    反对1,969,861 股;弃权196,800 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荣胜为本次大会作见证意见。见

    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

    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本公司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本公司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10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