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1-034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本公司” 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书 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和视频电 话连线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监事共3名。有效表决票为3票。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一季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方案的议案》 1、整体方案 本次重组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具体 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拟向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投资”) 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寰宇启东”)100%股权、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青岛)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寰宇青岛”)100%股权、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宁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宁波”)100%股权及上海寰宇物流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科技”)100%股权。 (2)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包括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 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 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46,400 万元, 不超过本次重组中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3,482,437,500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 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 的实际情况确定。中国海运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 6 亿元,且不 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上限。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 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若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发生调整,则公司可根据相关证 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相应 调整。本次重组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最终是否募集 配套资金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1)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中远海运投资购买其所持有的寰宇启 东 100%股权、寰宇青岛 100%股权、寰宇宁波 100%股权和寰宇科技 100%股权。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资产 的交易价格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 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诚”)出具并经 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份购买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4 家公司 100%股 权所涉及的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12085 号)(以下简称“《寰 宇启东评估报告》”)、《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 买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4 家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寰 宇东方国际集装箱(青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通评报字〔2021〕12086 号) 以下简称“《寰宇青岛评估报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持有的 4 家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宁 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 12087 号)(以下简称“《寰宇宁波评估报告》”)及《中远海运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4 家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上海寰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12088 号)(以下简称“《寰 宇科技评估报告》”),寰宇启东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57,074.05 万元、寰宇青岛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33,293.64 万元、寰宇宁波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0,637.24 万元、寰宇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为 5,182.78 万元。 以本次重组所涉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交 易价格合计为 356,187.71 万元,其中寰宇启东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 为 157,074.05 万元,寰宇青岛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33,293.64 万 元,寰宇宁波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60,637.24 万元,寰宇科技 100% 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182.78 万元。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发行股份的 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审议本次重组的首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首次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首次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首次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90% 前20个交易日 3.09 2.79 前60个交易日 2.94 2.65 前120个交易日 2.78 2.51 本次重组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首次审议本次重组相关 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1 月 28 日。经与交易对方协 商,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选取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2.51 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 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 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 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①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中远海运投资。 ②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股份数量应为整数并精确 至个位,折合公司发行的股份不足一股的零头部分,公司无需支付。 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根据该计算公式,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为 1,419,074,539 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 交易对价 获得股份数量 交易对方 转让的标的资产 号 (万元) (股) 1 寰宇启东 100%股权 157,074.05 625,793,027 2 寰宇青岛 100%股权 133,293.64 531,050,358 中远海运投资 3 寰宇宁波 100%股权 60,637.24 241,582,629 4 寰宇科技 100%股权 5,182.78 20,648,525 合计 356,187.71 1,419,074,539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 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锁定期安排 中远海运投资因本次重组而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之股份发行价(在此期间内,中远 海发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或者重组完成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之股份发行价的,中远海运投资因本次重 组而取得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中远海发的直接控股股东中国海运和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 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承诺在本次重组前持 有的中远海发的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中远海运投资基于本次重组而 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 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 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中远海运投资所取得的公司股份转让事宜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审计基准日(含当日)止的 期间为过渡期间。如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实现盈利或其他原因导致归属 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则增加部分归公司享有;如标的资产在 过渡期产生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减少,则 减少部分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业绩补偿 本次重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选择 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但针对寰宇启东和寰宇科 技持有的部分专利采用了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寰宇启东评估报告》, 寰宇启东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 值为 157,074.05 万元,其中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专利技术(以下简称 “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评估值为 436.23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 并定价的该等专利技术对应的交易作价为 436.23 万元。根据《寰宇科 技评估报告》,寰宇科技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5,182.78 万元,其中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专利技 术(以下简称“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与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 合称为“业绩补偿资产”)评估值为 1,571.41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 并定价的该等专利技术对应的交易作价为 1,571.41 万元。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远海运投资 同意对业绩补偿资产作出业绩补偿承诺,具体安排如下: ①业绩补偿期间 本次业绩补偿期限为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 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度)。如本次重组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含 当日)实施完毕,则本次重组的业绩补偿期间为 2021 年、2022 年、 2023 年;如本次重组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未能实施完 毕,则补偿期间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②业绩补偿承诺 中远海运投资承诺,业绩补偿资产在业绩补偿期内实现的收入分 成额应分别不低于如下标准: 根据《寰宇启东评估报告》及其评估说明,将寰宇启东业绩补偿 资产剩余使用期限内各年与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相关的专利产品 收入分成,计算过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1 专利产品收入 14,646.10 12,890.51 13,173.19 14,863.30 2 分成率 1.38% 1.10% 0.88% 0.70% 3 分成额 202.12 141.80 115.92 104.04 4 折现期 0.5 1.5 2.5 3.5 5 折现率 17.18% 17.18% 17.18% 17.18% 6 分成额现值 186.72 111.79 77.99 59.73 分成额现值合计 436.23 基于上述,如本次重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实施完毕, 中远海运投资承诺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于2021年、2022年、2023年 经审计的收入分成额分别不低于202.12万元、141.80万元和115.92万 元。如本次重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未能实施完毕,则中 远海运投资承诺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于2022年、2023年、2024年经 审计的收入分成额分别不低于141.80万元、115.92万元和104.04万元 (以下简称“寰宇启东承诺收入分成额”)。 为免疑义,上述业绩补偿资产的收入分成额=与业绩补偿资产相 关的专利产品收入×收入分成率。 在业绩补偿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由公司决定并聘请具有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寰宇启东进行审 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寰宇启东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实现的经审计 的,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的收入分成额(以下简称“实现收入分成 额”)低于寰宇启东承诺收入分成额,则中远海运投资应当首先以通 过本次重组取得的公司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根据《寰宇科技评估报告》及其评估说明,将寰宇科技业绩补偿 资产剩余使用期限内各年与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相关的专利产品 收入分成,计算过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1 专利产品收入 55,769.61 47,706.92 48,789.08 52,824.37 2 分成率 1.34% 1.07% 0.86% 0.69% 3 分成额 747.32 510.46 419.58 364.49 4 折现期 0.5 1.5 2.5 3.5 5 折现率 17.82% 17.82% 17.82% 17.82% 6 分成额现值 688.48 399.15 278.46 205.32 分成额现值合计 1,571.41 基于上述,如本次重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实施完毕, 中远海运投资承诺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于2021年、2022年、2023年 经审计的收入分成额分别不低于747.32万元、510.46万元和419.58万 元。如本次重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未能实施完毕,则中 远海运投资承诺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于2022年、2023年、2024年经 审计的收入分成额分别不低于510.46万元、419.58万元和364.49万元 (以下简称“寰宇科技承诺收入分成额”)。 为免疑义,上述业绩补偿资产的收入分成额=与业绩补偿资产相 关的专利产品收入×收入分成率。 在业绩补偿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由公司决定并聘请具有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寰宇科技进行审 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寰宇科技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实现的经审计 的,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的收入分成额(以下简称“实现收入分成 额”)低于寰宇科技承诺收入分成额,则中远海运投资应当首先以通 过本次重组取得的公司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③业绩补偿安排 中远海运投资承诺,如寰宇启东或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在补偿 期间内当年期末累积实际实现收入分成额低于当年期末累积承诺收 入分成额,则中远海运投资应对公司进行补偿,中远海运投资应补偿 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期末业绩补偿资产在对应标的公司 合计累积承诺收入分成额-截至当年期末业绩补偿资产在对应标的 公司合计累积实现收入分成额)÷业绩补偿期间内业绩补偿资产在对 应标的公司各年的承诺收入分成额总和×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的业 绩补偿资产的交易作价×本次重组中远海运投资向公司出售的其持 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比例-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已补偿金额(如有)。为 免疑义,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和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实际实现收 入分成额将分别计算,当年应补偿金额也将分别计算。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发行价格。 上述补偿按年计算,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 值,即已补偿的金额不冲回抵销。 当期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中远海运投资应当以现金的方式进 行补偿,另需补偿的现金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 (不考虑除权除息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业绩补偿期限内,若公司实施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中 远海运投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相应地调整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业绩补偿期内,若公司实施现金分配的,中远海运投资应将当年 应补偿股份所获得的现金分配金额随补偿股份一并向公司予以返还, 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上述返还金额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且不对中远海运投资应补偿上限产 生影响。 中远海运投资保证因本次重组所获得的公司股份优先用于履行 业绩补偿承诺,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中远海运投资不会质押 通过本次重组所获公司股份。 ④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中远海运投资同意,业绩补偿期间届满时,由公司决定并聘请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补偿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某项业绩补偿资产期末减值额> 业绩补偿期间内就该业绩补偿资产已补偿股份总数(不考虑除权除息 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中远海运投资已就该业 绩补偿资产补偿的现金总额,中远海运投资应当对公司就该等资产减 值部分另行补偿。 就某项业绩补偿资产的减值测试补偿金额=该项业绩补偿资产期 末减值额—业绩补偿期间内就该业绩补偿资产已补偿股份总数×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业绩补偿期间内就该业绩补偿资 产已补偿的现金总额。 在业绩补偿期间届满时,若发生上述减值情形,中远海运投资应 优先以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股份向公司补偿,若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 股份不足补偿,则中远海运投资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业绩补偿 资产减值部分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业绩补偿资产减值部分补偿的股份数量=业绩补偿资产的减值测 试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公司在业绩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 量相应调整为: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 转增或送股比例)。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 (不考虑除权除息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 补偿上限 中远海运投资因业绩补偿资产实际实现的收入分成额低于承诺 收入分成额或业绩补偿资产期届满发生减值而向公司支付的股份补 偿及现金补偿总额不超过本次重组中就该项业绩补偿资产获得的交 易对价。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上市地点 本次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新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后的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公司拟向包括中国海运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 总额不超过 146,400 万元,不超过本次重组中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 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3,482,437,500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中国海运拟认购募集配套 资金金额为 6 亿元,且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 额的上限。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定价基准日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的具体发行时点由公司和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 资金使用计划及市场具体情况确定。中国海运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 接受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通过 前述市场询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中国海运将按照上述发行底 价进行认购。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锁定期安排 公司拟向包括中国海运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其中,中国海 运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 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的直接控股 股东中国海运和间接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在本次重组前直接及间 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若本次重组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相关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重组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46,400 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 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投入寰宇启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寰宇青岛集装箱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寰宇宁波物流装备改造项 目、寰宇科技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未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 25%。 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寰宇启东 22,021.44 19,400.00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集装箱生产线技术改 寰宇青岛 22,628.59 20,000.00 造项目 物流装备改造项目 寰宇宁波 10,396.00 9,200.00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 寰宇科技 9,742.20 8,800.00 项目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中远海发 89,000.00 89,000.00 金 合计 146,400.00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 自有或自筹的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公司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使用募集配套资 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款项。 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 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 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的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 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远海运投资为公司直接控 股股东中国海运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所发行股份的认购方包括中国海运,中国 海运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本次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各标的公司 2020 年度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本次重组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重组相 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财 计算指标(财 财务指标 中远海发数据 务数据 本次交易价格 务数据与交易 指标占比 (合计数) 价格孰高) 资产总额 14,603,879.49 806,107.58 356,187.71 806,107.58 5.52% 净资产额 2,437,000.71 310,101.22 356,187.71 356,187.71 14.62% 营业收入 1,894,131.21 819,992.08 - 819,992.08 43.29% 根据上表数据,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和交易价格两者中 的较高值、标的资产的资产净额和交易价格孰高值以及标的资产合计 营业收入分别占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均低于 50%。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 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 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经公司核查,最近 12 个月内购买和出 售的资产与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无需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 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重 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但是,本次重组涉及发行股份,因 此需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 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重组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 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重组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本次重组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重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12)个月。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逐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 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审阅并通过《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中远海 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摘要》。交易报告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中远海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摘要》。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本次重组相关补充协议及业绩补偿协 议的议案》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 就公司向中远海运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寰宇启东 100% 股权、寰宇青岛 100%股权、寰宇宁波 100%股权及寰宇科技 100%股 权,公司拟与中远海运投资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与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充协议》,以明确交易价格、发行数量及期间损益归属等事宜。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业绩补偿协议 公司拟与中远海运投资签署《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远 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以明确本次重组中的业绩 补偿安排。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逐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 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中远海运投资、中国海 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本次重组前,中远海运投资、中国海运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 接合计持有中远海发 39.28%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将触发前述主体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 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 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 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中远海运投资 及中国海运已承诺因本次重组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安排),在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的前提下,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发 出要约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远海运投资、中国海 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可公司就本次重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所作 的分析,并同意相关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摊薄 即期回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6)。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 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次重组之目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 关要求,经审慎判断,公司监事会认可并批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重组事项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 61227808_B01 号”审计意见、“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 61227808_B02 号”审计意见、“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 61227808_B03 号”审计 意见、“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 61227808_B04 号”审计意见及《中 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2020 年度》 (安永华明(2021)专字 61227808_B01 号);认可并批准中通诚为 本次重组事项出具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 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4 家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寰宇东 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 通评报字〔2021〕12085 号)、《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 股份购买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4 家公司 100%股权所涉 及的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青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第 12086 号)、《中远海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4 家公 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宁波)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第 12087 号)、《中 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持有的 4 家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上海寰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第 12088 号)。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事项中委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 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 报告书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履行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 监事会认为,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重组向相 关监管部门提交的各项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