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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发:中远海发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1-034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本公司”

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书

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和视频电

话连线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监事共3名。有效表决票为3票。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一季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方案的议案》

    1、整体方案

    本次重组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具体

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拟向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投资”)

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寰宇启东”)100%股权、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青岛)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寰宇青岛”)100%股权、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宁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宁波”)100%股权及上海寰宇物流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科技”)100%股权。

    (2)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包括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

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
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46,400 万元,

不超过本次重组中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3,482,437,500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

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

的实际情况确定。中国海运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 6 亿元,且不

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上限。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

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若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发生调整,则公司可根据相关证

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相应

调整。本次重组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最终是否募集

配套资金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1)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中远海运投资购买其所持有的寰宇启

东 100%股权、寰宇青岛 100%股权、寰宇宁波 100%股权和寰宇科技

100%股权。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资产

的交易价格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

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诚”)出具并经

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份购买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4 家公司 100%股

权所涉及的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12085 号)(以下简称“《寰

宇启东评估报告》”)、《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

买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4 家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寰

宇东方国际集装箱(青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通评报字〔2021〕12086 号) 以下简称“《寰宇青岛评估报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持有的 4 家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宁

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

12087 号)(以下简称“《寰宇宁波评估报告》”)及《中远海运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4

家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上海寰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12088 号)(以下简称“《寰

宇科技评估报告》”),寰宇启东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57,074.05

万元、寰宇青岛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33,293.64 万元、寰宇宁波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0,637.24 万元、寰宇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为 5,182.78 万元。

    以本次重组所涉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交

易价格合计为 356,187.71 万元,其中寰宇启东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

为 157,074.05 万元,寰宇青岛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33,293.64 万

元,寰宇宁波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60,637.24 万元,寰宇科技 100%

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182.78 万元。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发行股份的

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审议本次重组的首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首次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首次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首次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90%
     前20个交易日                   3.09                     2.79
     前60个交易日                   2.94                     2.65
     前120个交易日                  2.78                     2.51



    本次重组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首次审议本次重组相关

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1 月 28 日。经与交易对方协

商,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选取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2.51 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

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

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

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①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中远海运投资。
       ②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股份数量应为整数并精确

至个位,折合公司发行的股份不足一股的零头部分,公司无需支付。

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根据该计算公式,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为

1,419,074,539 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                                       交易对价     获得股份数量
         交易对方      转让的标的资产
 号                                       (万元)         (股)
 1                    寰宇启东 100%股权     157,074.05     625,793,027
 2                    寰宇青岛 100%股权    133,293.64      531,050,358
       中远海运投资
 3                    寰宇宁波 100%股权      60,637.24     241,582,629
 4                    寰宇科技 100%股权       5,182.78      20,648,525
合计                                       356,187.71    1,419,074,539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

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锁定期安排

       中远海运投资因本次重组而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之股份发行价(在此期间内,中远

海发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或者重组完成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之股份发行价的,中远海运投资因本次重

组而取得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中远海发的直接控股股东中国海运和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

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承诺在本次重组前持

有的中远海发的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中远海运投资基于本次重组而

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

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

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中远海运投资所取得的公司股份转让事宜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审计基准日(含当日)止的

期间为过渡期间。如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实现盈利或其他原因导致归属

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则增加部分归公司享有;如标的资产在

过渡期产生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减少,则

减少部分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业绩补偿

    本次重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选择

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但针对寰宇启东和寰宇科
技持有的部分专利采用了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寰宇启东评估报告》,

寰宇启东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

值为 157,074.05 万元,其中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专利技术(以下简称

“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评估值为 436.23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

并定价的该等专利技术对应的交易作价为 436.23 万元。根据《寰宇科

技评估报告》,寰宇科技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5,182.78 万元,其中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专利技

术(以下简称“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与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

合称为“业绩补偿资产”)评估值为 1,571.41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

并定价的该等专利技术对应的交易作价为 1,571.41 万元。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远海运投资

同意对业绩补偿资产作出业绩补偿承诺,具体安排如下:

    ①业绩补偿期间

    本次业绩补偿期限为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

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度)。如本次重组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含

当日)实施完毕,则本次重组的业绩补偿期间为 2021 年、2022 年、

2023 年;如本次重组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未能实施完

毕,则补偿期间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②业绩补偿承诺

    中远海运投资承诺,业绩补偿资产在业绩补偿期内实现的收入分

成额应分别不低于如下标准:
      根据《寰宇启东评估报告》及其评估说明,将寰宇启东业绩补偿

资产剩余使用期限内各年与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相关的专利产品

收入分成,计算过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1    专利产品收入   14,646.10   12,890.51          13,173.19    14,863.30
  2       分成率         1.38%       1.10%              0.88%        0.70%
  3       分成额         202.12      141.80             115.92      104.04
  4       折现期            0.5         1.5                2.5          3.5
  5       折现率        17.18%      17.18%             17.18%       17.18%
  6     分成额现值       186.72      111.79              77.99       59.73
分成额现值合计                              436.23

      基于上述,如本次重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实施完毕,
中远海运投资承诺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于2021年、2022年、2023年
经审计的收入分成额分别不低于202.12万元、141.80万元和115.92万
元。如本次重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未能实施完毕,则中
远海运投资承诺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于2022年、2023年、2024年经
审计的收入分成额分别不低于141.80万元、115.92万元和104.04万元
(以下简称“寰宇启东承诺收入分成额”)。

      为免疑义,上述业绩补偿资产的收入分成额=与业绩补偿资产相
关的专利产品收入×收入分成率。

      在业绩补偿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由公司决定并聘请具有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寰宇启东进行审
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寰宇启东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实现的经审计
的,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的收入分成额(以下简称“实现收入分成
额”)低于寰宇启东承诺收入分成额,则中远海运投资应当首先以通
过本次重组取得的公司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根据《寰宇科技评估报告》及其评估说明,将寰宇科技业绩补偿

资产剩余使用期限内各年与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相关的专利产品

收入分成,计算过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1        专利产品收入   55,769.61   47,706.92     48,789.08     52,824.37
  2            分成率        1.34%       1.07%         0.86%         0.69%
  3            分成额        747.32      510.46        419.58        364.49
  4            折现期           0.5          1.5           2.5           3.5
  5            折现率       17.82%      17.82%        17.82%        17.82%
  6          分成额现值      688.48      399.15        278.46        205.32
       分成额现值合计                        1,571.41

    基于上述,如本次重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实施完毕,
中远海运投资承诺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于2021年、2022年、2023年
经审计的收入分成额分别不低于747.32万元、510.46万元和419.58万
元。如本次重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未能实施完毕,则中
远海运投资承诺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于2022年、2023年、2024年经
审计的收入分成额分别不低于510.46万元、419.58万元和364.49万元
(以下简称“寰宇科技承诺收入分成额”)。

    为免疑义,上述业绩补偿资产的收入分成额=与业绩补偿资产相
关的专利产品收入×收入分成率。

    在业绩补偿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由公司决定并聘请具有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寰宇科技进行审
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寰宇科技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实现的经审计
的,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的收入分成额(以下简称“实现收入分成
额”)低于寰宇科技承诺收入分成额,则中远海运投资应当首先以通
过本次重组取得的公司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③业绩补偿安排

    中远海运投资承诺,如寰宇启东或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在补偿

期间内当年期末累积实际实现收入分成额低于当年期末累积承诺收

入分成额,则中远海运投资应对公司进行补偿,中远海运投资应补偿

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期末业绩补偿资产在对应标的公司

合计累积承诺收入分成额-截至当年期末业绩补偿资产在对应标的

公司合计累积实现收入分成额)÷业绩补偿期间内业绩补偿资产在对

应标的公司各年的承诺收入分成额总和×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的业

绩补偿资产的交易作价×本次重组中远海运投资向公司出售的其持

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比例-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已补偿金额(如有)。为

免疑义,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和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实际实现收

入分成额将分别计算,当年应补偿金额也将分别计算。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发行价格。

    上述补偿按年计算,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

值,即已补偿的金额不冲回抵销。

    当期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中远海运投资应当以现金的方式进

行补偿,另需补偿的现金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

(不考虑除权除息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业绩补偿期限内,若公司实施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中

远海运投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相应地调整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业绩补偿期内,若公司实施现金分配的,中远海运投资应将当年

应补偿股份所获得的现金分配金额随补偿股份一并向公司予以返还,

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上述返还金额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且不对中远海运投资应补偿上限产

生影响。

    中远海运投资保证因本次重组所获得的公司股份优先用于履行

业绩补偿承诺,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中远海运投资不会质押

通过本次重组所获公司股份。

    ④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中远海运投资同意,业绩补偿期间届满时,由公司决定并聘请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补偿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某项业绩补偿资产期末减值额>

业绩补偿期间内就该业绩补偿资产已补偿股份总数(不考虑除权除息

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中远海运投资已就该业

绩补偿资产补偿的现金总额,中远海运投资应当对公司就该等资产减

值部分另行补偿。
    就某项业绩补偿资产的减值测试补偿金额=该项业绩补偿资产期

末减值额—业绩补偿期间内就该业绩补偿资产已补偿股份总数×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业绩补偿期间内就该业绩补偿资

产已补偿的现金总额。

    在业绩补偿期间届满时,若发生上述减值情形,中远海运投资应

优先以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股份向公司补偿,若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

股份不足补偿,则中远海运投资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业绩补偿

资产减值部分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业绩补偿资产减值部分补偿的股份数量=业绩补偿资产的减值测

试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公司在业绩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

量相应调整为: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

转增或送股比例)。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

(不考虑除权除息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   补偿上限

    中远海运投资因业绩补偿资产实际实现的收入分成额低于承诺

收入分成额或业绩补偿资产期届满发生减值而向公司支付的股份补

偿及现金补偿总额不超过本次重组中就该项业绩补偿资产获得的交

易对价。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上市地点
    本次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新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后的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公司拟向包括中国海运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

总额不超过 146,400 万元,不超过本次重组中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

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3,482,437,500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中国海运拟认购募集配套

资金金额为 6 亿元,且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

额的上限。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定价基准日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的具体发行时点由公司和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

资金使用计划及市场具体情况确定。中国海运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

接受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通过

前述市场询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中国海运将按照上述发行底

价进行认购。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锁定期安排
    公司拟向包括中国海运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其中,中国海

运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

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的直接控股

股东中国海运和间接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在本次重组前直接及间

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若本次重组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相关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重组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46,400 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
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投入寰宇启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寰宇青岛集装箱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寰宇宁波物流装备改造项
目、寰宇科技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未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 25%。

    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寰宇启东        22,021.44          19,400.00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集装箱生产线技术改
                      寰宇青岛        22,628.59          20,000.00
       造项目
  物流装备改造项目    寰宇宁波        10,396.00           9,200.00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
                      寰宇科技         9,742.20           8,800.00
       项目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中远海发        89,000.00          89,000.00
         金
       合计                         146,400.00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
自有或自筹的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公司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使用募集配套资
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款项。

    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
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
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的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

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远海运投资为公司直接控

股股东中国海运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所发行股份的认购方包括中国海运,中国

海运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本次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各标的公司 2020 年度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本次重组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重组相

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财            计算指标(财
财务指标 中远海发数据   务数据 本次交易价格 务数据与交易 指标占比
                      (合计数)            价格孰高)
资产总额   14,603,879.49   806,107.58   356,187.71   806,107.58       5.52%
净资产额    2,437,000.71   310,101.22   356,187.71   356,187.71      14.62%
营业收入    1,894,131.21   819,992.08            -   819,992.08      43.29%

    根据上表数据,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和交易价格两者中
的较高值、标的资产的资产净额和交易价格孰高值以及标的资产合计
营业收入分别占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均低于 50%。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
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
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经公司核查,最近 12 个月内购买和出
售的资产与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无需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

    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重
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但是,本次重组涉及发行股份,因
此需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
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重组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
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重组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本次重组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重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12)个月。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逐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

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审阅并通过《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中远海

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摘要》。交易报告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中远海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摘要》。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本次重组相关补充协议及业绩补偿协

议的议案》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

    就公司向中远海运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寰宇启东 100%

股权、寰宇青岛 100%股权、寰宇宁波 100%股权及寰宇科技 100%股

权,公司拟与中远海运投资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与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充协议》,以明确交易价格、发行数量及期间损益归属等事宜。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业绩补偿协议

    公司拟与中远海运投资签署《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远

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以明确本次重组中的业绩

补偿安排。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逐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

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中远海运投资、中国海

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本次重组前,中远海运投资、中国海运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

接合计持有中远海发 39.28%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将触发前述主体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

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

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

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中远海运投资

及中国海运已承诺因本次重组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安排),在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的前提下,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发

出要约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远海运投资、中国海

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可公司就本次重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所作

的分析,并同意相关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摊薄

即期回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6)。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

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次重组之目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

关要求,经审慎判断,公司监事会认可并批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重组事项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

61227808_B01 号”审计意见、“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 61227808_B02

号”审计意见、“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 61227808_B03 号”审计

意见、“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 61227808_B04 号”审计意见及《中

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2020 年度》

(安永华明(2021)专字 61227808_B01 号);认可并批准中通诚为
本次重组事项出具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

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4 家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寰宇东

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

通评报字〔2021〕12085 号)、《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

股份购买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4 家公司 100%股权所涉

及的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青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第 12086 号)、《中远海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4 家公

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宁波)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第 12087 号)、《中

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持有的 4 家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上海寰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第 12088 号)。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事项中委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

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

报告书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履行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

监事会认为,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重组向相

关监管部门提交的各项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监事叶红军、朱媚均对以上内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