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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发:中远海发关于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公告2021-07-28  

                        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2021-059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1名称: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利”);
     被担保人2名称: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香
港”)。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1东方富利向法
国兴业银行子公司SGL Asia(以下简称“SGL Asia”)申请1.0亿美元流动
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本次为被担保人2海发香港向渣打银行(香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银行”)申请不超过0.6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本
公司通过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
业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截止本日,本公
司对被担保人1东方富利的担保余额为4.11亿美元,对被担保人2海发香港
的担保余额为18.998亿美元。
     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富利拟向SGL Asia申请1.0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为该融资
提供担保;海发香港拟向渣打银行申请不超过0.6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本
公司通过向农业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
    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2021年7月1日起一年内,本公司
可为被担保人1东方富利提供余额不超过10亿美元的担保,可为被担保人2
海发香港提供余额不超过28亿美元的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以上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1:
    1.名称: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香港
    4.主要负责人:李兵
    5.注册资本:1.4亿元港币、2.6亿美元
    6.经营范围:船舶租赁
    7.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4.53亿美元,净资
产2.87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4.45亿美元,负债总额为11.66亿美元,资产
负债率为80.28%;2020年营业收入为0.67亿美元,净利润为0.13亿美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8.13亿美元,
净资产2.96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8.74亿美元,负债总额为15.17亿美元,
资产负债率为83.64%;2021年1-3月份营业收入为0.22亿美元,净利润为0.1
亿美元。


    被担保人2:
    1.名称: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3号50楼
    4.主要负责人:王大雄
    5. 注 册 资 本 : 港 元 1,000,000 、 美 元 2,070,037,500.00 和 人 民 币
4,900,000,000
    6.经营范围:集装箱租赁、船舶租赁
    7.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4.97亿美元,净
资产为2.29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8.44亿美元,负债总额为102.68亿美
元,资产负债率为97.82%;2020年营业收入为7.08亿美元,净利润为-1.03
亿美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1.43亿美元,
净资产为4.16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0.78亿美元,负债总额为97.27亿
美元,资产负债率为95.90%;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81亿美元,净
利润为1.89亿美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东方富利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SGL Asia申请1.0
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拟为东方富利的上述融资项目提供保证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海发香港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渣打银行申请不
超过0.6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拟通过向农业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
函,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银行借款融资可以为被担保人及时补充营运资金,保证其平稳发
展。本次担保在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担保额度内,且
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且有利于降
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34.59亿美元和
72.48亿元人民币,共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20.29%,
净资产比例约为121.57%。
    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29.60亿美元和69.17亿元人民币,
共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17.85%,净资产比例约为
106.97%,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