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中远海发关于延期提交《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材料的公告.docx2021-08-31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提交《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方式收购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
公司 100%股权、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青岛)有限公司 100%股权、寰宇东方国
际集装箱(宁波)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寰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同时,公司拟向包括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
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
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
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512 号),
(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后,会同中介机构就其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
真的研究和讨论,并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告了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文件。鉴于
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核查与落实,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书面回复材料。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
申请自《反馈意见》回复届满之日(即 2021 年 8 月 30 日)起延期不超过 30 个
工作日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审批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