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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发:中远海发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2021-09-10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 2021-072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方式收购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
  公司 100%股权、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青岛)有限公司 100%股权、寰宇东方
  国际集装箱(宁波)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寰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同时,公司拟向包括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
  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
  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
  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512 号),
  (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后,会同中介机构就其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
  真的研究和讨论,并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告了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文件。鉴于
  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核查与落实,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意见》回复届
  满之日(即 2021 年 8 月 30 日)起延期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
  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延期提
  交〈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材料的公告》。
    公司就相关问题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并相应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及
更新,现将修订后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以下简称“《反馈意
见回复(修订稿)》”)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上述文件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
见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材料。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审批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