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中远海发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2021-09-15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远海运发
展股份有限(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
的《关于佛罗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中远海运资产管理(宁
波)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放
弃中远海运小贷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现对上述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就融资租赁资产转让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
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方案的认
可,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转让中,标的转让价格系根据经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确认的
资产评估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安排公平合理,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上海中远海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挂牌底价将
参考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确定,最终交
易价格将以公开交易摘牌结果为准,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司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洪平、陆建忠、张卫华、邵瑞庆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