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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发:中远海发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31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格式指引》,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4 人:蔡洪平先生、陆建忠先
生、张卫华女士、邵瑞庆先生。独立董事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
职情况如下:
    蔡洪平先生
    1954 年出生,本公司第六届独立非执行董事,于 2023 年 2 月任
期届满离任。蔡洪平先生同时任汉德资本主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联交所上市,股份
代号:SH600115/HK067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SH600000)、比亚迪股
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2594.SZ)独立董
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香港联交
所上市,股份代号:SH600036/HK3968)。1987 年至 1991 年,在上海
市政府工业及运输管理委员会及上海石化(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338;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股份代号:600688;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SHI)工
作,并参与了第一批 H 股上海石化到香港和美国上市的全过程。1992
年至 1996 年,担任国务院国家体改委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指导小组成
                              1
员之一及中国 H 股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主席。1996 年至 1997 年,
担任百富勤亚洲投行总经理,1997-2006 年担任巴黎百富勤亚洲投行
联席主管。2006 年至 2010 年,担任瑞银投行亚洲区主席。2010 年至
2015 年,曾担任德意志银行亚太区执行主席。蔡先生大学本科,中国
香港籍,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学专业。
    陆建忠先生
    1954 年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83 年 1 月毕业于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同年起开始从事财
务工作。1986 年 9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上海海事大学财会系讲师、副
教授;1997 年 9 月至 2012 年 6 月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注册
会计师、审计部合伙人;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9 月,分别担任上海
德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市场总监、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会计师;2022 年 1 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目前兼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股份代号:002415)监事、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上市,股份代号:603727)独立董事、上海新南洋昂立教
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0661)
独立董事、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码:
HK1578)独立董事、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拟于深圳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MPAcc/Maud 企业导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产证券化课题组外聘
专家,中国九三学社社员。
    张卫华女士
    1961 年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毕业于澳州南昆士兰大
学商学院(USQ Faculty of Business),获工商硕士学位,曾任招商

                               2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600999)
合规总监,兼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张女士历任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总裁助理、稽核部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证
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邵瑞庆先生
    1957 年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
学院会计学教授(二级教授)、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
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SH 600018)独立董事,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SH 601818/HK6818)独立董
事,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SH 600675)独立董事,华
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SH 600629)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起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5 月
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2004 年 2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上海立信会
计学院副校长、教授,2002 年 1 月 2014 年 1 月任上海海事大学经济
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 年 10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
上海海事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1994 年 5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
上海海事大学财会系主任、副教授、教授,1982 年 8 月 1994 年 4 月
任上海海事大学管理系、经济系助教、讲师、副教授。邵瑞庆先生于
1982 年起从事会计学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本科毕业于上海海事大
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硕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
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博士毕业于同济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
(管理学博士学位)。被交通运输部聘为财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兼任中国交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会计
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第
十三届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不存在任何以下所列的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1)      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2)      与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具有直系亲属关系或主要
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
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3)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其直系亲属;
 (4)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或为其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
 (5)      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四项所列举情形;
 (6)      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7)      与公司或其主要股东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其他关系;
 (8)      违反公司章程关于担任独立董事的规定;
 (9)      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独立董事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   缺席次
  董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陆建忠          10         10              8            0         0

   蔡洪平          10         10              8            0         0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4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     缺席次
董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邵瑞庆              2              2                   2                     0           0

 蔡洪平              2              2                   2                     0           0

  3、董事会投资战略委员会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      缺席次
 董事姓名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蔡洪平            2               2                   2                     0          0

  邵瑞庆            2               2                   2                     0          0

  4、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以通讯方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董事姓名                                            式出席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数

   蔡洪平                3              3                   3                 0          0

   张卫华                3              3                   3                 0          0
  邵瑞庆                 3              3                   3                 0          0

  5、风险控制委员会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    缺席次
 董事姓名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张卫华             3                  3                       1                 0          0
  陆建忠             3                  3                       1                 0          0
  蔡洪平             3                  3                       1                 0          0

  6、董事会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
 董事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姓名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蔡洪平         24             24                 20                   0           0          否
陆建忠         24             24                 20                   0           0          否
张卫华         24             24                 20                   0           0          否
邵瑞庆         24             24                 20                   0           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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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表决情况
    我们通过听取报告、实地调研及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
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2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
会议。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议案资料,
并及时与公司经理层保持沟通,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
客观地发表意见。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对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
慎的判断,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
出异议的情况。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有效地
配合了我们的工作。公司定期向我们汇报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在涉及
公司重大资本运作、重要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经理层都提
前向我们进行汇报及沟通工作;同时,公司持续开展多元化的沟通方
式,除定期进行现场沟通外,也通过线上模式进行交流;经理层安排
编制公司经营情况月报,并定期将业绩报告以 PPT 及概要说明的方式
呈递我们审阅,便于我们动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在独立董事考
察、实地调研等工作方面,公司亦提供充足保障及工作便利。
    (四)现场考察情况
    2022 年 9 月 28 日至 29 日,公司独立董事陆建忠先生及邵瑞庆
先生等一行赴公司所属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宁波)有限公司进行实
地调研,通过现场听取箱厂管理层汇报并到一线车间具体走访,切实
加强独立董事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业务结构、风险控制、内部审计、
内控管理等多环节的把握与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司结合时势做好
风险预判、掌控好风险度提出工作建议,为进一步优化、强化公司风

                              6
险管理及内部建设提出工作思路,也充分践行独立董事充分履职、勤
勉履职、审慎履职的责任与义务。
    三、独立董事年度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对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独立董事对各项重大关联交易均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各项
关联交易采用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合理,遵守了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各项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
履行了审议决策和信息披露等程序,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提供违规担保。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
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2 年 3 月和 8 月,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1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
履行了披露义务。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聘任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各一名。2022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张
铭文先生任公司总经理;2022 年 8 月 2 日,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
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俞震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前述高级管

                               7
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张铭文、俞震先生的简历材料,未发现其有《公
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
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符合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
定,同意张铭文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俞震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动力,推动企业高质
量发展,实现多元化产融联动布局,有效推动公司战略落地,根据《中
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薪酬管理方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薪酬会第十一次会议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关于中
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 2021 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有
关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分配情况,请参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度报告》。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业绩
预增公告》,未发布业绩快报。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二○二二年度境内外审计师、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同意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审计师,并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境外审计师。
    前述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改聘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
议,审核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独立客观性、专业技术水平、财务

                               8
信息披露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以及与公司的沟通效果等方面均表现良
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其为本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审计师并改聘其为本公司 2022 年度境外审计师。
    前述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改聘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
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信永中和在为本公司提供 2021 年度 A 股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
务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顺利完成了 2021 年度的各项审计业务,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公司本次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外审
计师
    (七)利润分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
与长远利益,董事会建议并经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础,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26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全部
结转下年度。
    就上述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9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较好地履行了所作出的
承诺,未发生违反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保持独立性、股份
锁定及特别业务安排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未受监管部门批评或处罚的情况。2022 年,公司已连续八
年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A 级评价。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
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
者和公司的利益。
    有关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请参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投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及执行委员会共六个专门委员会,各专委员
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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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依法履行职责。有关运作情况,请参阅公司《2022 年年度报
告》。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目前尚未
发现需要提出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非执行董事制
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对公司和全
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洪平、陆建忠、张卫华、邵瑞庆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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