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公司及所属公司 2018 年度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和中远海运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关于增 加公司及所属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本次增加的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所属公司 日常经营和投融资工作需要,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的情况,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增加公司及所属公司 2018 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良宜、吴大卫、周忠惠、张松声 2018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