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控: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4
股票简称:中远海控 股票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临2018-086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12月3日以接纳书面
议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
时送达各位董事审阅。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
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批准了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之议案。
2、审议批准了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草案)》之议案。
3、审议批准了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之议案。
4、审议批准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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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落实、执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包括但不
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和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行权条件进行审查
确认,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计划中
规定的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情形发生时,对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
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事项或激励对象发生计划规定的离
职、退休、死亡等特殊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已行权或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
(6)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
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业绩
指标、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在对标企业主营业务出现重大变化
导致不再具备可比性时对相关样本进行剔除或更换;
(8)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其他必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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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董事会可以视情形授权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委员会处理股票
期权的部分有关事宜,董事会授权薪酬委员会负责对激励对象考
核工作、在激励对象出现特殊情况时决定其期权份额的处置;
(10)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
上述1—4项议案,关联董事王海民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进一
步审议。
5、审议批准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2019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
议案。
授权公司一名执行董事确定本次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
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授权董事会秘书校对及签署召开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9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代表委任表格及回条及
通函(会议资料),并将上述文件于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并登
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网站。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独立意见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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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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