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30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证券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临2019-019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增加本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但预计不会对
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
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
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
“本公司”)为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通过决议,变更相关会计政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租赁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
新租赁准则在承租人进行租赁识别、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列报、
披露等方面的规定均有重大变化。新租赁准则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
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各项资产租赁考虑未来租赁付
款额折现等因素分别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对相
应资产进行折旧处理,对相应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支出;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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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对于出租资产的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二)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财务影响
本公司合并范围单位船舶租赁、码头特许经营权、场地使用权、
房屋建筑物租赁等,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均应按
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因执行新租赁准
则,本公司对相应租赁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提利息支出,对使用权资
产计提折旧费用,同一租赁合同总支出将呈现前高后低(即租赁前期
较高,再逐年减少)的特点,但租赁期内总支出与原租赁准则下相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增加本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但预计不会对
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特此公告。
上网公告附件: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备查文件:第五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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