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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辉超市: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2021-05-22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1-030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

议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了《永辉超市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41),主要内容如下:

    数量或资金总额:不超过 1.5 亿股-3 亿股或 27 亿元人民币。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不超过 9 元。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年11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11月6日披露了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临2020-42号”公告。

    (二)2021年5月2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3,214,415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4.13%,回购最高价格8.1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5.26元/股,回购均

价6.8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699,960,993.30元。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

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

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11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11月6日披露了首次回
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临2020-42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监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公司2021年2月2日发布《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计划的公告》称董事长张轩松先

生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

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永 辉超市股票

7500万股-1.5亿股,价格不超过9元。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张轩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8,417,964股,占公司总股本0.72%。上述事项与本次回购方案

不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形。除以上事项外,公司其余董监高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注销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计划

申请注销本次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