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21-07-07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1-042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股份作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回购数量为 1.5 亿股至 3 亿股;
回购总金额不超过 27 亿元;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9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0 年 11 月 5 日实施首次回购。截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已实际回购股
份 393,214,41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13%,股份回购已经实施完毕。回购最
高价为 8.14 元/股,回购最低价为 5.26 元/股,回购均价为 6.87 元/股,使用总资金
2,699,960,993.30 元。
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拟将回购股份
用途由“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调整为“注销以减少
注册资本”。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 393,214,41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13%。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393,214,415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
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
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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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
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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