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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辉超市: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2-32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
月25日在公司左海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 实际到会监事
五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厚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
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报告从公司基本情况、股本变动及
股东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重大事项、2022 年半年度财
务报表及附注(未经审计)等各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上半年整体经营运
行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上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议
案

     该报告总结了 2022 年上半年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及主要经营情况,同时
将继续落实下半年度公司预算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关于修订《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内容,
对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进行了修订: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四十四条 定期报告的审议                    第四十四条 定期报告的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
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   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
说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     说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
定,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监事应依法对   定,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监事应依法对
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监事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见。监事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应说明具体原因并   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应说明具体原因并
公告,监事会应对所涉及事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监事会应对所涉及事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作出说明并公告。                             作出说明并公告。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行为,必
                                             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
                                             料,不得妨碍监事会行使职权。监事发现上市公
                                             司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
                                             行为及其他可能导致重大错报的情形时,应当要
                                             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
                                             监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核查,必
                                             要时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关于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公司出具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与
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
批手续,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
定及协议的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