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2-10-12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2-038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或“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收到股东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邦能”)和江苏圆
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圆周”)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 公 司过 户 登 记 确 认书 》 , 获 悉 股东 京 东 邦 能将 其 持 有 的 无限 售 条 件 流 通股
736,437,19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11%)转让给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世贸”)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获悉股东江苏圆周
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78,523,10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27%)
转让给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涵邦”)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
理完毕。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2年9月13日,股东京东邦能与京东世贸签署了《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京东邦能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向京东世贸转让其持有的永辉超市736,437,19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占
永辉超市总股本的比例为8.11%;同日,股东江苏圆周与宿迁涵邦签署了《江苏圆
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江苏圆周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宿迁涵邦转让其持有的永辉超市478,523,104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占永辉超市总股本的比例为5.27%。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www.sse.com.cn)披露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主体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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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过户登记及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收到股东京东邦能和江苏圆周发来的《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上述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办理完成。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化情况见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在公司中 本次权益变动后在公司中拥
股东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权益的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36,437,197 8.11% 0 0
京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36,437,197 8.11% 0 0
邦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78,523,104 5.27% 0 0
江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8,523,104 5.27% 0 0
圆周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0 0 736,437,197 8.11%
京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736,437,197 8.11%
世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0 0 478,523,104 5.27%
宿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478,523,104 5.27%
涵邦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主体调整,系同一控制下持股主体之间
的股份转让,不涉及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增持及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
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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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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