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补充 2022 年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补充 2022 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拟增加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原则,上述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守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基于上述情况,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补充 2022 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孙宝文、李绪红、刘琨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