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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银行: 关于执行董事任职的公告2019-02-12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9-00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董事任职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 月 4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吴富林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本行已收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吴富林先生任职资格的批复。

     自 2019 年 2 月 3 日起,吴富林先生就任本行执行董事,同时担任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行董事会对吴富林先生的加
入表示欢迎。

     吴富林先生的简历如下:

     吴富林先生出生于 1963 年,2018 年 12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18
年加入本行。2015 年 3 月至 2018 年 10 月担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副总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8 年 10 月兼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及
其前身)首席经济学家,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兼任光大永明人
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 年 9 月至 2017 年 3 月兼任中国光大集
团股份公司(及其前身)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并于 2010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兼任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董事。此前曾在中国光大
银行工作多年,先后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计划资金部总经理、资金部总
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行长、深圳分行行长,中国光大银行战
略管理部总经理。1995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具
有副研究员职称。

     吴富林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至 2021 年召开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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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本行执行董事不在本行领取董事酬金,也不在本行附属机构领取
酬金,而是依据其在本行的具体管理职位取得相应报酬,主要包括工
资、奖金、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等。执行董事的薪
酬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确定,由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负责审议
每年的薪酬分配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吴富林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
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地区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
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
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也没有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其他任何
职务。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吴富林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
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吴富林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
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吴富林先
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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