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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重工: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2-13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18-04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118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船舶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有
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
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
(集团)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
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89        中国重工            2018/12/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投票
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持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
件进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参会回执和登记文件
进行登记: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18 年 12 月 21 日 8:30-11:30,13:30-16:30;接待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203 会议室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 16:30
之前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传真至:010-88010234。
       (3)邮件登记
       采用邮件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 16:30 之前(以发
送时间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
csicl601989@163.com。
       (4)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 16:30 之前(以邮
戳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昆明湖南路 72 号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97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
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以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1)、(2)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员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樊 星
3、联系电话:010-88508596
传      真:010-88010234   邮 编:100097
4、联系邮箱:csicl601989@163.com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报备文件


中国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股 东 大 会 参 会 回 执


    截至2018年12月20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
持有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拟参加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是否要求发言: 是 □ 否□                 发言或提问要点:




股东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及邮编:


出席人姓名:

出席人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