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18-04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12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118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文件形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刘征先生
主持,应出席监事七名,亲自出席监事七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等12家商业
银行总行签署了“总对总”综合授信担保协议,中船重工集团将在公司下属子公
司获得的切分授信额度范围内,对该授信提供全额信用担保,公司拟同意以下属
子公司使用“总对总”授信额度为上限向中船重工集团提供最高额反担保,2019
年预计担保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71.9亿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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