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20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18-044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18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118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文件形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刘征先生
主持,应出席监事七名,亲自出席监事七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避免海工业务持续低迷对公司整体效益的负面影响,同意公司转让所属从
事海工业务的两家子公司股权。由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船重工集团”)、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船重工”)、
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船重工”)分别签署《股权转让暨关
联交易协议》,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船
重工持有的山海关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53.01%的股权、全资子公司武船重工持
有的青岛武船重工有限公司67%的股权出售给中船重工集团。鉴于前述股权经评
估的价值为-118,882.18万元,在中国重工拟豁免标的公司所欠部分债务(于本
次转让基准日金额为118,882.18万元)以及中船重工集团确保标的公司在工商变
更登记完成前清偿所欠剩余非经营性债务(于本次转让基准日金额为189,526.69
万元)的基础上,标的股权以零对价转让予中船重工集团。
表决结果:7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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