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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重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18-053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3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38,541,94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9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人为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良先生。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5 人,董事长姜仁锋先生,董事李天宝先生、杨
   志钢先生、张德林先生,独立董事王永利先生、韩方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6 人,监事会主席刘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3、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姚祖辉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38,296,644 99.9440           202,500    0.0461      42,800    0.0099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38,309,144 99.9469   201,900   0.0460   30,900   0.007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 于 向 控 438,296,644 99.9440 202,500      0.0461 42,800    0.0099
     股股东提
     供反担保
     的议案
  2  关 于 公 司 438,309,144 99.9469 201,900      0.0460 30,900    0.0071
     出售资产
     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1、2 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船舶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
   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
   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
   保险(集团)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合计持有股份数为
   14,435,962,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3.09%;
   2.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映川、柳卓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