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19-00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 月 30 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
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118 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仁锋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十一名,亲自出席会
议董事十一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船柴和武汉船机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向两家参股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船柴”)和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船机”)增
资,合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 54,981.80 万元。其中,以应收股利人民币 20,742.22
万元、现金人民币 9,846.00 万元向中国船柴增资合计人民币 30,588.22 万元;同
时以应收股利向武汉船机增资人民币 24,393.58 万元。
中国船柴和武汉船机均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动力”)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中国船柴 21.88%的股权,持有
武汉船机 19.61%的股权。本次增资为中国动力下属子公司债转股的重要组成部
分,包含中国重工本次增资在内,中国船柴共计获得增资 265,520.49 万元,武汉
船机共计获得增资 242,854.84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国船柴
17.34%的股权,持有武汉船机 15.99%的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0%)、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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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姜仁锋、王良、王明辛、李天宝、杨志钢、张德林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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