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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重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2019-01-3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声 明 ..................................................................................................... 1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摘 要 ..................................................................................................... 2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正 文 ..................................................................................................... 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概况 ............................................................................................................................5
   二、评估目的 ..........................................................................................................1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7
   五、评估基准日 ......................................................................................................17
   六、评估依据 ..........................................................................................................18
   七、评估方法 ..........................................................................................................2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8
   九、评估假设 ..........................................................................................................31
   十、评估结论 ..........................................................................................................32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35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39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40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42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43
   二、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44
   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 ......................................................................45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46
   五、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47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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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六、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48
  七、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 ..................................................50
  八、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1
  九、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 ..............................................52
  十、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53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I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
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
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
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
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
任。
    六、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
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七、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未来经营预测由委托人、被评估单
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委托人、
被评估单位应当依法提供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八、 我们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
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九、 我们已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
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
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
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
求。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资评报字[2018]629号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
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
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这一经济行
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相应负债。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18 年 8 月 31 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评估前账面总资产为 515,829.82 万元,总
负债为 202,537.38 万元,净资产为 313,292.44 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为
545,090.62 万元,总负债为 202,537.38 万元,净资产为 342,553.24 万元,增值额为
29,260.80 万元,增值率为 9.3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经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
日为 342,553.24 万元。
     见下表: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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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11,752.34          211,887.80        135.46             0.06
非流动资产                          304,077.48          333,202.82      29,125.34            9.58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04,000.82          333,122.02      29,121.20            9.5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6.43               80.57            4.14              5.4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0.23                0.2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                 515,829.82          545,090.62      29,260.80            5.67
流动负债                            202,537.38          202,537.38          -                 -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202,537.38          202,537.38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13,292.44          342,553.24      29,260.80            9.34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对下属子公司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非肉眼所能
观察的部分)的材质、工程量等,主要通过向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调查、询问,
并查阅相关合同、图纸等资料的方法进行核实。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对下属子公司各种建(构)筑物的
隐蔽工程及设备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对其成新度状况
主要是通过实地勘察和对其使用维护情况进行了解后做出的判断。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
评估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除此之外,其
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经资产评估师签名、评估机构盖章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资评报字[2018]629号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
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债转股事宜涉及的中国
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8 年 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
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概况
     本次评估委托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
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资产评
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一概况
     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保定市富昌路8号

     法定代表人:何纪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34,070,872元

     成立日期:2000年06月13日

     经营范围:燃气动力、蒸汽动力、化学动力、全电动力、民用核动力、柴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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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油机动力及热气机动力等领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修理及技术服务;
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船用配套设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修理及技术服务;
电池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回收;上述范围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下属企业的资
产管理和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和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委托人二暨被评估单位概况
     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柴)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漓江东路501号
     法定代表人:张德林
     注册资本:382830.1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28日
     营业期限:2017年04月28日至长限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DKDQ98F

     经营范围:船用主机及其零部件和相关设备的设计、生产、测试、销售及
售后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海洋工程专用设备、石油化工设备、汽轮机及
辅机、风能原动设备、水泥机械及其零部件和相关设备设计、生产、测试、销
售及售后服务;金属结构件、铸锻毛坯及机加工制造;货物进出口业务;为船
舶提供码头设施;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不含冷库、不含危险化学品及
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公司简介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中国船柴”,英文简称“CSE”)
是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大型专业化船舶柴油机制造公司,于 2017 年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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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4 月 28 日在青岛市黄岛区注册设立,注册资金 38.28 亿元人民币。
     出资及股份占比情况如下表:

             投资单位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投资比例(%)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14,980.00                       3.9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84,087.10                       74.2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83,763.02                       21.88
                 合计                                 382,830.12                      100.0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海西湾造修船产业
基地,下辖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YMD)、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DMD)、
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QMD)三个制造基地。
     公司主营业务为船用低速柴油机生产制造及售后服务、陆用电站主机生产
制造及售后服务、能源装备生产制造、柴油机关重配套件及舰船零部件生产制
造等,生产环节涵盖铸造、焊接、热处理、机械加工、总装、调试等。
     中国船柴坚持走“绿色环保、技术引领、服务领先”的创新型企业发展道
路,并全力打造最具竞争力的柴油机研制与服务企业,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
性能稳定、低耗环保的产品和专业快捷的全寿命周期服务。
     青岛基地:全系列低速柴油机研发制造
     大连基地:中大缸径低速柴油机生产、试验和发运
     宜昌基地:柴油机关主部件、能源产品制造和配套


     2、 基准日股权结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认缴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占实收资本比例(%)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14,980.00             3.91        14,980.00               3.9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84,087.10             74.21       284,087.10              74.2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83,763.02             21.88       83,763.02               21.88
             合 计                  382,830.12            100.00       382,830.12             100.00



     3、 公司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图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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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4、 近几年财务和经营状况

                            近几年财务状况表(合并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8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576,968.67            543,272.76             433,006.6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76.10                676.10                  676.10
   长期股权投资                             10,123.68              9,266.51               9,264.59
   固定资产                                197,622.78            179,912.97             169,022.15
   在建工程                                  4,617.48             15,363.73              15,870.67
   无形资产                                 57,565.38             55,670.96              54,650.67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905.05             13,608.67               9,578.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719.05               1,432.88               3,386.04
              资产总计                     862,198.19            819,204.59             695,455.13
   流动负债                                509,124.10            440,088.83             428,175.98
   非流动负债                               55,786.83             75,701.99              60,687.05
              负债合计                     564,910.93            515,790.82             488,863.03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8 月 31 日

            所有者权益                        297,287.26                303,413.76                      206,592.10



                               近几年经营状况表(合并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 月~8 月
        一、营业收入                242,359.27                    218,756.07                    132,017.19
        减:营业成本                190,590.60                    170,988.07                    129,502.71
       营业税金及附加                4,352.86                         5,293.96                   2,843.80
          销售费用                   6,143.43                         4,831.30                   3,011.91
          管理费用                   24,349.34                    24,490.88                     13,465.53
          财务费用                   1,684.13                         4,720.25                  -14,849.39
        资产减值损失                 4,059.08                         -330.28                    -389.06
        加:投资收益                  -785.20                          -43.29                        18.09
          其它收益                     0.00                           681.89                         25.63
        二、营业利润                 10,394.64                        8,551.35                   -1,149.28
       加:营业外收入                3,333.71                         7,516.99                   4,213.44
       减:营业外支出                 906.02                          3,073.00                       871.33
        三、利润总额                 12,822.33                    12,995.34                      2,192.83
       减:所得税费用                 3,841.56                         3,262.55                   4,198.62
         四、净利润                  8,980.77                         9,732.79                   -2,005.79



                              近几年财务状况表(母公司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8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9,312.80                          211,752.3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304,000.82                            304,000.82
          固定资产                                           87.72                                   76.43
          在建工程                                            0.00                                    0.00
          工程物资                                            0.00                                    0.00
          无形资产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1                                    0.23
                   资产总计                            313,401.34                            515,829.82
          流动负债                                         4,844.39                          202,537.38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负债合计                                4,844.39                          202,537.38
               所有者权益                              308,556.95                            313,292.44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近几年经营状况表(母公司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 1-8 月
       一、营业收入                                         600.58               2,412.78
        减:营业成本                                        547.01               2,373.2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3.04                      7.18
            销售费用                                         55.06                389.25
            管理费用                                         17.64                     82.30
            财务费用                                          -6.50                    24.78
            资产减值损失                                      0.03                      0.90
        加:投资收益                                       9,141.57            100,000.00
       二、营业利润                                        8,935.88             99,535.17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                                        8,935.88             99,535.17
        减:所得税费用                                         -0.01                    -0.22
       四、净利润                                          8,935.88             99,535.39



     上述会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E10899 号)。

     5、 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柴油机、备件的销售。
     (2)经营模式
     公司以订单式经营,接到订单后组织下属单位生产,由宜昌、大连和青岛
三个生产基地生产,中国船柴统一销售。
     6、 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
     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详见本报告所附的
专项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
    (三) 长期投资单位概况
     基准日共有2项长期投资单位,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号
  1     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               2017/4       100       成本法    2,510,402,395.42
  2     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2017/4       100       成本法    529,605,772.89
        合计                                                                  3,040,008,168.31



       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1、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

       (1)企业概况
       名称: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船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宜昌市西陵二路93号
       法定代表人:张德林
       注册资本:9503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10月30日
       营业期限至:1989年10月30日止无限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179161663U
       经营范围:低、中速船舶柴油机及柴油机发电机组、制浆造纸机械、水泥
机械和其他机械电子产品检测和维修服务(不含需前置审批项目);钢结构件、
铸锻毛坯及机加工制造;本企业进出口业务;火车专用线、在港区内从事货物
装卸、驳运、仓储经营(不含石油、成品油、危险爆炸及需前置审批项目);
房屋租赁;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有效期至2018年7月31日);二类大中型
货车维修(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

       (2)公司简介

         1)宜昌船柴设立及名称变更情况
       宜昌船柴的前身为宜昌低速大马力柴油机厂(代号四〇三厂),于1969年12
月经第六机械工业部(69)六机军字593号文批复设立。1981年,经第六机械工
业部(81)六机计字2327号文件批复同意,宜昌低速大马力柴油机厂名称变更为
“国营宜昌船舶柴油机厂”。1997年12月使用“宜昌船舶柴油机厂”厂名。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2008年3月改制及股东变更
       2008年3月10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378号),同意中国重工国有股权管
理方案,中船重工集团投入中国重工的资产及股权清单中,宜昌船舶柴油机厂
评估价值44,077万元,对宜昌船舶柴油机厂持股比例100%。
       2008年3月17日,中船重工集团作出《关于同意宜昌船舶柴油机厂改制方案
等事项的批复》(船重资[2008]267号),同意宜昌船舶柴油机厂以下改制事项:
(1)改制形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改制后公司名称:宜昌船舶柴油机有
限公司。(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以经审计评估后的
全部净资产作为出资,并持有改制后公司的全部股权。(4)在完成改制的同时,
中船重工集团将该公司100%股权出资给中国重工。
       2008年3月17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08]第014-2-8号),宜昌船舶柴油机厂评估后净资产价值为
44,077万元。同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大信宜验字[2008]
第005号),证明截至2007年9月30日,宜昌船柴(筹)收到中国重工缴纳的注册
资本44,077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2008年3月18日,中国重工签署宜昌船柴改制设立时《公司章程》。
       2008年3月21日,宜昌船柴完成改制及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宜昌船柴改制及股东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股 权 比 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号                                                                          (%)
         1 中国重工              44,077                   44,077                   100
             合计                44,077                   44,077                   100

         3)2010年1月增资
       2009年12月24日,中国重工下达《2009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暨增加宜昌船舶
柴油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通知》(船股规[2009]111号),宜昌船柴2009年度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为45,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以增资形式使用。募集资金下达后,
宜昌船柴注册资本由44,077万元增加到89,077万元。
       2009年12月24日,中国重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宜昌船柴的注册资本、实收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资本由44,077万元变更为89,077万元,增加部分45,000万元由股东中国重工以货币
方式出资。
     2009年12月30日,中国重工签署宜昌船柴增资后的《公司章程》。
     2009年12月30日,湖北众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鄂众
证验字[2009]第037号),证明截至2009年12月30日,宜昌船柴收到股东中国重工
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增资后累计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89,077万元。
     2010年1月18日,宜昌船柴完成此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宜昌船柴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比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例
        中国重工                  89,077                       89,077        100%
          合计                    89,077                       89,077        100%
     4)2010年8月增资
     2010年6月21日,中国重工下达《2010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暨增加宜昌船舶
柴油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通知》(船股规[2010]75号),宜昌船柴2010年度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为5,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以增资形式使用。募集资金下达后,
宜昌船柴注册资本由89,077万元增加到94,077万元。
     2010年5月24日,中国重工下达《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补充子公司
流动资金的通知》(船股财[2010]69号),决定使用募集资金960万元以增资方式
补充宜昌船柴的流动资金,宜昌船柴注册资本由94,077万元增加到95,037万元。
     2010年6月28日,中国重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宜昌船柴的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由89,077万元变更为95,037万元,增资部分5,960万元由股东中国重工以货币
方式出资。
     2010年6月30日,中国重工签署宜昌船柴增资后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0年7月30日,湖北隆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鄂隆
兴宜验字[2010]第14号),证明截至2010年7月30日,宜昌船柴收到股东中国重工
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960万元。增资后累计注册资本(实
收资本)95,037万元。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10年8月11日,宜昌船柴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宜昌船柴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比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例
          中国重工                   95,037                   95,037             100%
            合计                     95,037                   95,037             100%
     2015年6月,风帆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中国重工将持有
的宜昌船柴100%股权转让给风帆股份,重组完成后,风帆股份更名为中国船舶
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公司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以所持股
权出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变更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柴油机有限公司。
     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止基准日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          95,037            100
                              合计                             95,037            100

     2、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1)企业概况
     名称: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船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1-2号
     法定代表人:张德林
     注册资本:83934.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4年06月16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118475757M
     经营范围:船用低速柴油机建造及修理;工艺性协作(切削加工、热处理
焊接加工、钳工组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历史沿革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并经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改革﹝2008﹞25号文件批准的《中国船舶重工
集团公司民船主业重组改制上市方案》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对下属船舶配
套业务和资产实施整体重组改制,并经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改革﹝2008﹞260号
《关于设立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公司于2008年3月24日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
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大工商企法字210200000244182;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2674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史玉高;公司所处行业:
工业制造业;经营范围:船用低速柴油机建造及修理,兼营高压空气瓶、工艺
性协作;公司住所: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1-2号。
        2009年12月,经公司股东决定,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45000
万元对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7674万元,中国船
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唯一股东。
        2010年7月,经公司股东决定,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16260
万元对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3934万元。
        2017年5月,公司股东决定,以所持公司股权出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
有限公司。此后,公司股东变更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
        基准日股东出资及股份占比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              83934.00          100.00
                        合计                                 83934.00          100.00



      (四)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被评估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是委托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五)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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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二、评估目的


     依据《中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会议纪要》[2018]22 号,中国船
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事宜,为此,需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
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截止评估基准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全部资
产及负债。

                     项    目                             账面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211,752.34
    非流动资产                                                304,077.48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04,000.8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6.43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0.23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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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项      目                             账面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515,829.82
    流动负债                                                  202,537.38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202,537.3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13,292.44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评
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无表外资产。
    (三)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
者评估值)
     本次评估报告中评估基准日的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
     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
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需要说明的是,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本次评估一般
基于国内可观察或分析的市场条件和市场环境状况。本次评估选择该价值类型,
主要是基于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假设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约定的评估范围与对象在本报告约定的价值
类型、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和方法,仅为本报告约定
评估目的服务而提出的评估意见。


五、评估基准日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是 2018 年 8 月 31 日。
     此基准日是委托人在综合考虑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规模、工作量大小、预计
所需时间、合规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对评估结果的影
响符合常规情况,无特别影响因素。


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主要依据有:
    (一)行为依据
     1、 《中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会议纪要》[2018]22 号。
    (二)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6 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2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
     4、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1 年 11 月 16 日第 91 号令;
     5、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 号;
     6、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 2003 年第 378 号令;
     7、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2 号;
     8、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12 号;
     9、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
[2006]274 号;
     10、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
[2013]64 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 年 8 月 30 日第十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5、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局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
有关企业财务、会计、税收和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1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7〕31 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32 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 号);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
35 号);
     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7〕36 号);
     9、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 号);
    10、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 号);
    11、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12、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 号);
    13、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 号);
    14、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15、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16、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17、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 号);
    18、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19、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20、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
    (四)产权依据
     1、 委托人及被评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长期投资合同、协议、公司章程;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3、 被评估单位的出资证明、国有产权登记证等文件;
     4、 被评估单位(含下属子公司,下同)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
         证书;
     5、 车辆行驶证;
     6、 设备购置发票等产权证明文件;
     7、 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
     8、 各类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
     9、 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与资产相关的财务会计、经营明细表;
     2、 《Wind 资讯》、《同花顺》金融终端;
     3、 评估基准日贷款利率;
     4、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5、 《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
     6、 《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
     7、 《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
     8、 《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
     9、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
     10、 《宜昌市工程造价信息》(2018 年 8 月);
     11、 《辽宁省房屋建设与装修定额》(2017);
     12、 《辽宁省通用安装定额》(2017);
     13、 《辽宁省市政工程定额》(2017);
     14、 《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7);
     15、 《辽宁省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8 年 8 月大连市地区材料信息);
     16、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17、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18、 《青岛材价》(2018 年 8 月);
     19、 交通部水运工程 2004 年《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2004)》;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 《港口水工安装工程定额(2004)》;
     21、 《港口水工参考工程定额(2004)》;
     22、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2004)》;
     23、 《慧聪商情》——全国汽车市场、全国家电市场、办公自动化市场;
     24、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
         令 2012 年第 12 号;
     25、 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区域市场及企业统计分析资料;
     26、 评估机构收集和掌握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依据
     1、 本次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2、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该经济行为的专项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及资产评估申
报表;
     3、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
     4、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企业历史经营资料及未来发展规划等;
     5、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 方法的选择和确定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
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
量折现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
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上
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
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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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
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债转股 ,由于无法取得与被评估企业类似的股权交易案例
及参考企业,无法取得市场法所需的相关比较资料,因此本次评估不具备采用
市场法评估的客观条件。
     通过对被评估企业的调查了解,被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
用货币衡量,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量化,
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故此次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由于被评估企业持续经营,被评估对象具有预期获利能力,被评估企业具
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在充分考虑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
值基础上,在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同时,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二) 资产基础法
     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对现金进行库存盘点,根据盘点结果和现金出入库记录,推断确认基准日
账面值的准确性,以核实后的数额确认评估值。
     对银行存款,在核实银行对账单余额、银行余额调节表以及银行账户回函
的基础上,以核实后数额确认评估值。
     对其他货币资金,在核实银行对账单余额、银行余额调节表以及银行账户
回函的基础上,以核实后数额确认评估值。
    2、应收票据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
次,监盘库存票据,核对应收票据登记簿的有关内容。如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
该票据已经收回,评估人员检查银行收款凭证、银行存款和应收票据明细账,
核实无误后,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如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票据还未收回,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商业承兑汇票,查询债务人的
经营状况、资信状况,以该应收票据的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值作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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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通过核实原始凭证、了解应收预付款项的内容及发生时间,核实账面余额
的数值,并进行账龄分析和变现可行性判断。根据账款分类和账龄分析的结果,
并了解对方企业的还款情况、财务状况及资信程度,会计师按中国会计准则的
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采用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相结合的方法计提坏账准
备,评估人员通过函证及与企业相关人员交谈,认为会计师计提的坏账准备合
理地反映了企业款项的实际情况,故以审计计提的坏账准备作为坏账损失额从
应收预付款项中扣除,扣除后的余额作为款项的评估值。
    4、应收股利
     通过检查原始凭证、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报表、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等,
验证应收股利记账依据的正确性。同时,分析评估目的实现后被投资单位实际
需要承担的应支付股利金额,以此作为评估值。
    5、存货

     基准日存货为库存商品,基准日处于正常销售状况,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
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对于产成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
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产成品评估值=不含税销售价格×(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
-销售所得税率-销售净利润率× r)× 数量

     r为一定的比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有一定的
不确定性。其中r对于畅销产品为0,一般销售产品为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
100%。

    6、其它流动资产
     评估人员核实其入账依据的真实性、合理性等,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
评估值。
     非流动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人员首先对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进行了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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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
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根据具体投资形式、收益获取方式和占被投资单位股
权的比例,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评估。
     对全资及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整体评估,以评估后
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乘以股权比例确定评估值。


    2、设备类资产
     对运输车辆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评估价值。
     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成本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①重置成本

     运输车辆重置全价由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及新车牌照工本费等三部分
组成,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购进或者自制车辆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5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有关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对于车辆在计算其
重置全价时扣减购置设备进项税额。重置全价计算公式:

     重置全价=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新车牌照工本费-购置车辆进项税额

     其中:

     购置价:参照青岛地区同类车型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购置税:根据2001年国务院第29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
例》的有关规定,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购置价/(1+增值税率)×车辆购置税率。

     新车牌照工本费:包括牌照费、验车费、手续费等,按照当地车辆管理部
门的有关规定,确定该类费用的收费标准: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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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置车辆进项税额的确定

     购置车辆进项税=车辆购置价×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

     购置车辆增值税率:16%

     ②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
废标准规定》中相关规定,机动车辆分为有使用年限限制和无使用年限限制二
种,其成新率的确定方法如下:

     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
废标准规定》中相关规定,其成新率的确定方法如下:

     根据2012年第12号令《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相关规定,确定车辆经
济使用年限、引导报废行驶里程,并根据已使用年限和已行驶里程分别计算理
论成新率,“孰低”确定其成新率,并结合现场勘察车辆的外观、整车结构,
发动机结构、电路系统、制动性能、尾气排放等状况,确定增减修正分值对其
进行修正。

     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引导报废行驶里程)×100%

     车辆综合成新率=Min(年限成新率,里程成新率)+A

     A:车辆成新率调整值

     ③评估值的确定

     车辆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3、递延所得税资产
     以资产占有者尚存的权益价值作为评估值。
     负债
     对报表体现的各项负债,以审定后的金额为基础,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实,
判断各笔债务是否是委估单位基准日实际承担的,债权人是否存在,以基准日
实际需要支付的负债额来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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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收益法
    1、基本评估思路及计算公式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根据被评估企业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
     于基准日,考虑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 100%持有宜昌船舶
柴油机有限公司、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股权;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100%
持有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股权,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 100%持有宜
昌兴舟重型铸锻有限公司股权;未来主营业务由中国船柴统一调配,因此本次
评估是以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口径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基本评估思路是:
     (1)将中国船柴的整体资产划分为合并口径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对合
并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分业务类型分别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
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2)对单独加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资产基础法所述方法计算长期股权投
资的价值。
     (3)对会计报表范围内,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虑的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测算其价值。
     (4)由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加和,得出被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经扣
减有息债务,得出被评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估值模型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有息债务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非经营性资产和溢
余资产价值
     P’=P-C+D+E
     式中:P’: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P:经营性资产价值
     C:经营性付息债务价值
     D: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价值及负债
     E: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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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经营性资产价值计算公式为:
                       n
                                Ft          Fn
              p                        
                       t 1   (1  i ) t
                                        i (1  i ) n
     式中:
     P:经营性资产价值
     Ft: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公司自由现金流
     Fn:未来第 n 年的公司自由现金流
     n:第 n 年
     t:未来第 t 年
     i: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2、公司自由现金流量
     公司自由现金流量采用息前税后自由现金流,预测期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
公式如下:
     公司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
加额
     息前税后利润=净利润+税后利息支出
    3、收益期限
     本次评估基于持续经营假设,即收益期限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经
营年期。
    4、预测期
     本次评估采用分段法对公司的现金流进行预测。即将企业未来现金流分为
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现金流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根据企业的发展规
划及行业特点,明确的预测期到 2023 年。
    5、折现率
     折现率是现金流量风险的函数,风险越大则折现率越大。按照收益额与折
现率协调配比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公司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
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公式:WACC=Ke×[E/(E+D)]+Kd×(1-T)×[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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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
             E:权益市场价值;
             D:债务市场价值。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率
     股权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进行求取:
     公式:Ke=Rf+[E(Rm)-Rf]×β+a
     =Rf+Rpm×β+a
     式中:
             Rf:基准日无风险报酬率
             E(Rm):市场预期收益率
             Rpm:市场风险溢价
             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a:企业特定的风险调整系数
    6、经营性付息债务
    经营性付息债务依据基准日企业付息债务确定,即按基准日企业长短期借款
确定。
    7、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和负债
     我们注意到以收益法计算得到的价值为企业经营性资产产生的价值,并不
包含对企业收益不产生贡献的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和负债。因此,需要在
确定企业股东权益价值时加回。
     企业股东权益价值为投资资本价值减去经营性付息债务再加上非经营性资
产、溢余资产和负债。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我公司接受资产评估委托后,选派资产评估人员,组成资产评估项目组,
开始评估工作,整个评估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估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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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报告等,具体过程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我公司与委托人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
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协议,并与委托人协商拟定了相
应的评估计划;
    2、 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评估项目组
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资产进行详细了解,布置资产评估工作,协助企业进行纳
入评估范围资产申报工作,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确定评估重点,拟定
评估方案和基本评估思路。
    (二) 现场评估阶段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
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按照本次评估确定采用的评估方
法,评估项目组主要分为资产基础法组和收益法组。
     1、资产基础法组的主要工作:
    (1) 听取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纳入评估范围资
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
    (2) 对企业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征询、鉴别,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
据进行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 依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对实物类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和盘点;针对不同
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不同的勘察方法。
    (4) 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充分沟通,进
一步完善“资产评估申报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 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查验,对权属资料
不完善、权属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或出具相关产权说明文件。

    (6) 根据评估范围内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订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7) 对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和主要设备,了解管理制度和维护、改建、扩
建情况,查阅并收集技术资料、决算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对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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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主要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收集价格资料。
    (8) 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及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算。
     2、 收益法组的主要工作
    评估人员为充分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必
要的尽职调查。尽调资料来源主要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
委托人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
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尽职调
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 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被评估单位同行业的基本情况、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
的发展状况与前景、影响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的区域经济因素。
    (2) 了解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最新公司章程、产权
和经营管理结构、生产经营模式及工艺流程、营销渠道客户关系。
    (3) 了解评估对象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4) 了解被评估单位资产、财务、经营管理状况,分析被评估单位历史的收入、
成本、费用、收益等财务指标及变化原因。
    (5) 结合被评估单位的生产规模、资本结构、核心技术、研发力量、历史业绩、
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和竞争优势、劣势等,在考虑未来各种可能性及其影响的基
础上合理确定评估假设,对管理层提供的明确预测期的预测数据进行复核并合
理调整,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6) 根据被评估单位资产配置和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确定营运资金、资本性支
出、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内容及其资产利用状况。
    (7) 建立收益法计算模型,确定各项评估参数,对被评估单位未来可预测的若
干年的预期收益进行预测。
    (8) 根据宏观和区域经济形势、所在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经营模式,固定资产
更新投资,对预测期以后的永续期收益趋势进行分析,选择恰当的方法估算预
测期后的价值。
    (三) 评定估算、汇总阶段
    根据建立的收益法计算模型,对企业未来的预期收益进行预测,形成收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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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估结果,并通过对此结果的分析,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确认最终结
果的合理性。
    根据各专业组对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形成资产基础法的初步
评估结果,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和漏评的情况,并根据汇总分析情况,
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分析不同方法形成的评估结果的差异因素和结果的合理性,结合评估目的选
用其中一种方法的结果作为本报告的最终评估结果。
    (四) 提交报告阶段
      1、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评估报告,撰写评估说明,汇集整理评估工
作底稿;
      2、 按评估机构内部报告审核制度履行审核程序并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
校正;
      3、 与委托人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出具正式资
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一) 基本假设
     1、 交易假设
     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
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 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
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取足够
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
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3、 持续使用假设
     该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括正在使用中的资产和备
用的资产;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推断这些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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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
     4、 持续经营假设
     即假设被评估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
当责任,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持续地经
营下去。
    (二) 评估特殊性假设
     1、 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
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 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
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3、 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的行业环境保持目前的发展趋势;
     4、 有关贷款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以及政策性收费等不发生重大
变化;
     5、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 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
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7、 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评估报告之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
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
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在满足本报告所设假设前提下,中
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
下:
       1、收益法评估结果为288,935.01万元,较账面净资产减值24,357.43万元,减
值率为7.77%。
       2、资产基础法评估前账面总资产为515,829.82万元,总负债为202,537.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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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为313,292.44 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为 545,090.62 万元,总负债为
202,537.38万元,净资产为342,553.24万元,增值额为29,260.80万元,增值率为9.34%。
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11,752.34           211,887.80       135.46             0.06
非流动资产                          304,077.48           333,202.82     29,125.34            9.58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04,000.82           333,122.02     29,121.20            9.5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6.43                80.57           4.14              5.4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0.23                 0.2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                 515,829.82           545,090.62     29,260.80            5.67
流动负债                            202,537.38           202,537.38         -                 -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202,537.38           202,537.38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13,292.44           342,553.24     29,260.80            9.34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详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汇总
表及明细表》。
        3、上述两种方法得出的结论差异及原因
        对上述两种方法得出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的评估
结果相差 53,618.23 万元,差异率 18.56%。
        差异的原因主要是:资产基础法系根据评估基准日现有价格水平测算企业
各项资产的价值,经扣减负债得出企业净资产评估值;收益法系根据企业生产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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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能力、产品结构、结合行业及市场分析,将企业未来年度收益进行折现,测算
得出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收益法评估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几个因素会影
响收益法评估值:一是因受到海运市场不景气的影响,企业现在的销售订单不
饱和;二是企业以订单组织生产,且产品为非标产品,从而制造费用较高,而
且需借款补充流动资金;三是企业青岛基地的建筑物地基为填海形成,建设成
本较高,成本压力较大。由于两种方法从不同途径反映资产价值,故造成差异。
     4、最终评估结果的确定
     于基准日,受当前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制约,国内船舶制造业过剩产能仍
未完全化解,世界航运业虽出现好转,但运力仍大于货量需求,未完全走出低
谷或显现全面复苏迹象。本次收益法的评估是基于企业现在的规模及市场情况
来分析预测,并没有达到企业的设计生产能力,故无法完全体现企业的价值,
但世界贸易是在不断发展的,因此或许导致收益预测数据可能与企业未来年度
的实际状况存在较大的差异。此外,被评估单位可能会根据市场的变化对未来
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均在较大程度上限制了收益结果的使用,导致收益法的可
靠性弱于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以企业要素资产的再建为出发点,从资产构建角度客观地反
映了股东投入资本的市场价值,相对而言,更为稳健,更具辩护性。本次评估
资产账面价值经专项审计,企业提供的资产经营管理资料质量及可靠性相对较
好,且主观性相对不强,本次评估过程中不仅考虑了企业账面资产的价值,同
时也考虑了企业账面上不存在但对企业未来收益有影响的账外资产,如企业拥
有的专利、专有技术等表外因素的价值贡献等。我们认为本次资产基础法更能
合理体现评估对象价值。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我们认为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能较好反映企业对
股东投资的回报价值及较好的反映基准日企业的资产状况及股东权益情况。
     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报告的最终评估结论,即: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经评估后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8 月 31 日为 342,553.24 万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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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 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

         于基准日有以下房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具体如下表:

                                                                                                  面积
序号             建筑物名称                           位置                    建成日期                         备注
                                                                                               (平方米)
    1      KYT 扩建                     西陵二路 93 号                         2012/12/1        2,000.00   未办理产权证
    2      职工医院                     西陵二路 93 号                         2011/12/1        3,040.00   未办理产权证
               合计                                                                             5,040.00

         有以下房产的房产证未更换新证,具体如下表:

                                                                                             面积
序号             建筑物名称                   证载权利人                  建成日期                           备注
                                                                                           (平方米)
    1      软化水泵房                    国营四 0 三厂                     1975/11/1          130.38    证载权利人不符
    2      制氧站气瓶间                  国营四 0 三厂                      1984/7/1          103.90    证载权利人不符
    3      卸油泵房                      国营四 0 三厂                      1978/7/1          213.79    证载权利人不符
    4      上海工作组商品房              宜昌船舶柴油机厂                 2003/12/31          111.51    证载权利人不符
    5      水泥库                        国营四 0 三厂                      1978/1/1          571.53    证载权利人不符
    6      基建库                        国营四 0 三厂                     1978/11/1          814.28    证载权利人不符
               合计                                                                         1,945.39
         因实施西陵二路快速路项目建设,已征收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土地,企业申
报的土地面积为扣除拆迁后的土地面积。具体明细见下表: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序                         名                            证载面积          征地面积        剩余土地面
         土地证编号             地址     取得日期                                                            账面价值
号                         称                            (㎡)              (㎡)        积(㎡)
        宜 市 国 用        加   西陵
1       ( 2008 ) 字 第   油   二路     2008.08.19             613.34         575.54             37.80           9,364.61
        100105041-1 号     站   93 号
        鄂(2017)宜昌     运   西陵
2       市不动产权第       输   二路     2017.04.10           15,126.94      4,521.10         10,605.84       2,743,493.57
        0017391 号         处   93 号
        鄂(2017)宜昌     俱
                                西陵
3       市不动产权第       乐            2017.04.10           17,132.19      3,460.81         13,671.38       3,574,481.24
                                二路
        0017397 号         部
        鄂(2017)宜昌     厂
                                西陵
4       市不动产权第       区            2017.04.28          624,671.62      4,579.69        620,091.93     158,312,733.23
                                二路
        0022058 号         一
合计                                     --              657,544.09         13,137.14        644,406.95     164,640,072.65

         于评估基准日上述 4 宗地尚未做土地权属面积变更。
         2、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企业共有 5 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建筑面积 17,260.80 平方米;1 处房屋已拆
除,建筑面积 255.8 平方米;房改房 2 项,明细如下:
                            《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瑕疵房产明细表》
序号             房屋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M2)            建成年月                 备注
        居民楼(景润小区)职工
 1                                     混合                1,469.07            2001/12/15        未办理产权证
                  宿舍
 2           总装二厂房(扩建)        钢结构               3,450.00            2007/7/20         未办理产权证
 3              总装三厂房            钢结构               10,650.00           2008/10/15        未办理产权证
 4               海水泵站              钢混                 706.00             2006/12/30        未办理产权证
 5             后盐油漆厂房            轻钢                 275.86             2000/6/30         未办理产权证
 6            空压站房屋建筑           砖混                 255.8               1992/6/1                拆除
 7        居民楼(金南路)2 户         砖混                 127.9              1992/6/15               房改房
 8        居民楼(香炉礁)3 户         砖混                 120.41             1992/8/15               房改房
          居民楼(工十巷)6 层 1
8-1                                    砖混                    73              1998/8/15               房改房
                    号
          居民楼(工十巷)7 层 1
8-2                                    砖混                    73              1998/8/15               房改房
                    号
          居民楼(工十巷)3 层 4                                                                       房改房
8-3                                    砖混                 59.76              1998/8/15
                    号

       3、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

       纳入评估范围的车辆,其中8辆运输车为黄标车,不予年检,禁止上路;1
辆大客车已停用,处于待报废状态,2辆为厂区内使用车辆。
                                                                    已行驶
                                      单      数   启用日            里程
 车辆牌号            车辆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备注
                                      位      量     期              (公
                                                                     里)
鄂 E-A4284     东风重型普通货车       台      1     2001/3/1        320000   155,456.00      6,218.24    黄标车
鄂 E-A4269     东风重型普通货车       台      1     2001/3/1        310000   155,456.00      6,218.24    黄标车
鄂 E-A4320     东风中型普通货车       台      1    2001/7/26        312500   80,423.00       3,216.92    黄标车
鄂 E-A5435     3 吨平头柴油载货汽车   台      1    2004/8/14        287440   91,525.80       3,661.03    黄标车
鄂 E-A5773     东风中型普通货车       台      1    2005/9/27        258766   95,861.00       3,834.44    黄标车
                                                                                                         场内车
鄂 A-E0252     东风轻卡               台      1    2008/4/30        150000   87,000.00       3,480.00    无行车
                                                                                                         证
鄂 E-A6345     陕汽重型半挂牵引车     台      1     2007/8/7        12000    358,040.00     14,321.60    黄标车
鄂 E-A6862     陕汽重型半挂牵引车     台      1    2008/5/14        12800    423,333.00     16,933.32    黄标车
                                                                                                         厂内行
YMDT001        液压升降半挂车         台      1    2011/12/1        50500    488,685.47     98,900.62
                                                                                                         驶
                                                                                                         准备报
鄂 E-A7583     金龙大客车             台      1    2009/4/15        158200   309,095.48     12,363.82
                                                                                                         废
鄂 E-AL661     江铃双排轻型卡车       台      1    2007/3/14        321000   88,831.00       3,553.24    黄标车

       4、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企业共有 2 辆待报废车辆,明细如下: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所涉及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车辆牌号            车辆名称            规格型号                 启用日期

       1               辽 BJE406        别克商务车 406      别克牌 SGM6527AT            2008/10/01
                                                              江铃全顺牌
       2               辽 BD1153        全顺面包车 1153                                 2010/10/26
                                                               JX6593D-M




    (二) 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未发现存在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
定因素。
    (三) 抵押、担保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
象的关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无抵押、担保事项。
    (四) 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1、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对下属子公司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非肉眼
所能观察的部分)的材质、工程量等,主要通过向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调查、询
问,并查阅相关合同、图纸等资料的方法进行核实。
    2、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对下属子公司各种建(构)筑
物的隐蔽工程及设备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对其成新度
状况主要是通过实地勘察和对其使用维护情况进行了解后做出的判断。
    (五) 重大期后事项
    于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应付股利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单位名称(股东)           利润所属期间           账面价值(元)

        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207,422,164.00
        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2018              37,066,758.00



    按被评估单位介绍,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欲
    以上表应收被评估单位的股利款对其增资。
    此外,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无重大期后事项。
    (六)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评估机构获得的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是本评估报告收益法的基础。评估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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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师对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经过与被评估单位
管理层及其主要股东多次讨论,被评估单位进一步修正、完善后,评估机构采
信了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评估机构对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利用,
不是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2、 本次评估未考虑流动性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3、 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
人及被评估企业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4、 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
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
相关责任。
    5、 本项评估是在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
评估工作的全体人员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的利益,同时与委托人和相关当事
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评估人员在评估过
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努力。评估结论是中资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受本机构具体参加本项目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6、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当事方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经济行为
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资产明细与其他有关
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人、产权持有者和相关当事人应对所提供的以
上评估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7、 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所确
定的市场价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
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亦未考虑该等资产所欠付的税项,
以及如果该等资产出售,则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任何限制;
我们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
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8、 本报告对被评资产和相关债务所作的评估系为客观反映被评资产的价
值而作,我公司无意要求被评估单位按本报告的结果和表达方式进行相关的帐
务处理。是否进行、如何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需由被评估单位的上级财税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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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定,并应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
    9、 根据《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委
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依法提供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保证其真实
性、完整性、合法性。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
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
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
保证。
    10、 在评估基准日后、报告使用有效期之内,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明
显变化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有关资产的评估值。
    11、 于评估基准日,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资本公积中含有由中国船舶
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独享的国拨资金 1,405.00 万元。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 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
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 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
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
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
现价格的保证。
    (五) 本资产评估报告经资产评估师签名、评估机构盖章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六) 本资产评估报告中对委估资产价值的分析只适用于资产评估报告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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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陈述的特定使用方式。其中任何组成部分资产的个别价值将不适用于其他任何
用途,并不得与其他资产评估报告混用。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本次资产评估报告
日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
    谨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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