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19-003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 月 30 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
国重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118 会
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文件形式送达公司各位监
事。本次会议由刘征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七名,亲自出席监事七名。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船柴和武汉船机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分别向两家参股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船柴”)和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船机”)增资,
合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 54,981.80 万元。其中,以应收股利人民币 20,742.22
万元、现金人民币 9,846.00 万元向中国船柴增资合计人民币 30,588.22 万元;
同时以应收股利向武汉船机增资人民币 24,393.58 万元。
中国船柴和武汉船机均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动力”)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中国船柴 21.88%的股权,
持有武汉船机 19.61%的股权。本次增资为中国动力下属子公司债转股的重要组
成部分,包含中国重工本次增资在内,中国船柴共计获得增资 265,520.49 万元,
武汉船机共计获得增资 242,854.84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国船
柴 17.34%的股权,持有武汉船机 15.99%的股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