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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05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19-009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4 月 4 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
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118 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仁锋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十一名,亲自出席会
议董事十一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13,376.14 万元收购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
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船重工(青岛)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
轨道”)100%股权。

    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
司为本次交易出具并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于评
估基准日 2018 年 10 月 31 日,青岛轨道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113,376.14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收购价格为人民币 113,376.14 万元。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将持有青岛轨道 100%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0%)、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
董事姜仁锋、王良、王明辛、李天宝、杨志钢、张德林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购资产暨关
                                      1
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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