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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5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精神,规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关于公司收购资产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经审阅,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会议审议。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

行了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设计研发能力,服务于公司

军、民品业务的长远发展需要,同时,进一步增强公司产业竞争力,

强化业务间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能源交通装备及科技产业体系的

进一步完善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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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己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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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纪南                王永利




  一辈鉴更一
         张金奎            韩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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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长江             李纪南
                                          :




        张金奎             韩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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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长江               李纪南              王永利




                           孑丝一\二夕
         张金奎               韩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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