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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重工: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0-08-28  

						公司代码:601989                      公司简称:中国重工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重工           601989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管 红                         王 锦
            电话                         010-88508596                  010-8850859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
                                       语国际中心1号楼               语国际中心1号楼
           电子信箱                investors@csicl.com.cn         investors@csicl.com.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17,451,203.91    18,306,413.22   18,265,146.35             -4.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521,220.84     8,569,968.73     8,569,968.73            -0.57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1-6月)                调整后               调整前         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01,016.41           -665,997.32          -662,431.71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1,741,459.82           1,696,953.83        1,688,600.40                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823.75             113,712.48          114,892.78              -95.76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863.13                 2,945.15          2,945.15           -638.62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06               1.34               1.35    减少1.28个百分
益率(%)                                                                                   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2             0.050              0.050            -96.0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02             0.050              0.050              -96.00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07,80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件的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    国有法人            35.73    8,146,328,798      581,952,117    无
限公司
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    国有法人             7.94    1,810,936,360       86,556,169    无
限公司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    国有法人             6.10    1,390,285,391    1,390,285,391    无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    国有法人             3.83      873,430,059      873,430,059    无
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         其他            2.37      540,492,356                0    无
限公司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2.24      511,832,746                0    无
公司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    国有法人             1.69      385,109,052      385,109,052    无
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    国有法人             1.53      348,529,396      348,529,396    无
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    国有法人             1.52      347,571,347      347,571,347    无
公司-传统-普通保
险产品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    国有法人             1.19      271,275,100                0    无
限责任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
明                                 司、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因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
                                   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
                                   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 年上半年,受全球新冠疫情冲击,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国

际贸易投资萎缩,国际机构多次下调全球经济增长预期。海运贸易增长承压,上半年全球新船订

单成交金额大幅下滑,全球新船成交量以载重吨计、以修正总吨计也双双呈现大幅下滑,其中以

修正总吨计的新船成交量创下 1996 年以来最低值,新船价格亦维持低位。疫情影响下,船厂的经

营接单、生产建造均面临较大困难,生产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大。

    今年上半年,我国船舶工业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疫情对船厂的生产进度造成了一定影响,

导致完工交付下滑;同时,由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外部市场需求快速萎缩,船厂面临的接单竞争

更为激烈,我国船企手持订单量持续下降,创金融危机以来新低。

    疫情给公司上半年的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大冲击,公司 15 家二级子公司中,4 家位于湖北地区,

其中 2 家位于武汉,受疫情影响上半年一度出现停工,其他地区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也因疫情受

到不同程度影响。
    面对严峻的形势,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疫情防

控和科研生产管理工作,牢牢把握关键节点,计划不变、任务不减、力度加大,咬定完成全年既

定目标任务不放松,千方百计追赶进度、挽回损失,确保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着重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坚定不移做好疫情防控,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快

速行动,在生产经营中细化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二是坚持履行强军首责,深入研判疫情影响,

全面细致做好工作计划,保障重点项目、重点任务顺利推进,加强市场开拓与订单承接,稳住企

业持续发展基本盘。三是全力以赴推进民品项目交付,细化复工复产方案及生产进度保障措施,

加强与供应商和客户的沟通协调,强化内部协同和资源统筹,上半年完工交付船舶 361 万载重吨,

同比增长 93%,实现逆势增长。四是积极争取新订单,多措并举开拓市场,深入落实“国内国际

双循环”发展战略,加强与国内战略伙伴的紧密合作,多渠道争取订单,上半年实现新增订单

247.43 亿元,同比增长 51.5%。五是强化内部管理,狠抓管理效率提升,深入实施成本工程,不

断降本增效,力争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六是持续强化创新,加强科技攻关,加大产品研发力度,

不断丰富产品体系,夯实发展基础,持续提升服务客户能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存货:-6,980,098,371.33 元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合同资产:6,815,362,938.63 元
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 审议通过                递延所得税资产:24,710,314.91 元
(财会[2017] 22 号),要求非                        预收款项:-17,520,670,241.47 元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20                         合同负债:17,520,670,241.47 元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公司自 2020                     未分配利润:-140,025,117.79 元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 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非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

准则,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在合同生效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项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

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并在各单项履约义务履

行完毕时分别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采用投入法,依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

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

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

止。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按合同价款确认收入。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

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公司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公司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

累积影响数调整公司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以持有的衡山机械 100%股权增资参与衡远科技整合重组项目,项目完成后,

衡远科技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衡山机械成为衡远科技的全资子公司。衡远科技重组前后受中

船重工最终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该项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公司自报告期初将衡远科技纳入合并范围,并对上年同期对比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调

整,受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的部分期初报表科目相应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