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中国重工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23-04-28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或“公司”)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2 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
保情况、执行上述规定情况等认真进行了核查和落实,作出说明如下: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因所属子公司中短期贷款、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事项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0.64 亿元,其中,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5.79 亿元,下属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为 14.85 亿元。公司担保执行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报告期内,公司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均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
保额度,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由于上述担保均系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不存在
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前述担保为各子公司
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保障,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