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 2016-090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隅股份”)于2016年 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5]2336 号《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获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54,245,300 股新股。 2015 年 11 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54,245,28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8.48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4,699,999,999.84 元,扣除发行费用 62,124,960.00 元,募集资金净 1 金隅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额为 4,637,875,039.84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 60667053_A02 号《验资 报告》审验。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截至 2016 年 9 月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方 号 30 日存款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 0200203319020196563 公司 8.51 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 北京金隅嘉业房地 2 11050138360000000048 714.84 建设开发专业支行 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 北京金隅嘉业房地 3 11050138360000000047 4,938.22 建设开发专业支行 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金隅丽港(天津)房 4 02280101040015072 2,462.64 公司天津永安道支行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金隅南京房地产开 10109201040009981 1,420.79 公司南京兴隆大街支行 发有限公司 合计 9,545.00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均为活期存款,该专户存款余额中含存款利 息收入人民币 48.42 万元。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 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用 1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余额 211,74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545万元(包含存款利息 2 金隅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收入人民币48.42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募集资 调整后的募集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进度 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朝阳区朝阳北路(原星 牌建材制品厂)B01、 B02、B03 地块二类居 90,000.00 83,787.50 7,097.36 42,110.41 50.26% 住、中小学合校、托幼 用地项目 朝阳区东坝单店二类居 170,000.00 170,000.00 29,892.96 63,056.83 37.09% 住、小学用地项目 金隅中北镇住宅项目 50,000.00 50,000.00 8,754.72 33,461.90 66.92%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 100,000.00 100,000.00 26,547.78 44,775.00 44.78% 北侧 A2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100.00% 合计 470,000.00 463,787.50 72,292.82 243,404.14 52.48%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在12 个月内上述募集资金将有部分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方式,可以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180,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 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 目进度。 3 金隅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 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 构对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一创摩根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 未超过12个月。金隅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金隅股份实施上述事 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公司将 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 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4 金隅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临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与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