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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隅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6-10-27  

						                                     金隅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 2016-090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隅股份”)于2016年
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5]2336 号《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获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54,245,300 股新股。
     2015 年 11 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54,245,28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8.48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4,699,999,999.84 元,扣除发行费用 62,124,960.00 元,募集资金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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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为 4,637,875,039.84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 60667053_A02 号《验资
    报告》审验。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截至 2016 年 9 月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方
号                                                                               30 日存款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                             0200203319020196563       公司                   8.51
       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                             北京金隅嘉业房地
2                             11050138360000000048                             714.84
       建设开发专业支行                                 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                             北京金隅嘉业房地
3                             11050138360000000047                             4,938.22
       建设开发专业支行                                 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金隅丽港(天津)房
4                             02280101040015072                                2,462.64
       公司天津永安道支行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金隅南京房地产开
                              10109201040009981                                1,420.79
       公司南京兴隆大街支行                             发有限公司

                                  合计                                         9,545.00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均为活期存款,该专户存款余额中含存款利

    息收入人民币 48.42 万元。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
    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用 1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余额 211,74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545万元(包含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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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人民币48.42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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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募集资   调整后的募集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进度
                       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朝阳区朝阳北路(原星
牌建材制品厂)B01、
B02、B03 地块二类居     90,000.00      83,787.50     7,097.36      42,110.41         50.26%
住、中小学合校、托幼
用地项目
朝阳区东坝单店二类居
                       170,000.00     170,000.00    29,892.96      63,056.83         37.09%
住、小学用地项目
金隅中北镇住宅项目      50,000.00      50,000.00     8,754.72      33,461.90         66.92%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
                       100,000.00     100,000.00    26,547.78      44,775.00         44.78%
北侧 A2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100.00%

        合计           470,000.00     463,787.50    72,292.82      243,404.14        52.48%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在12
个月内上述募集资金将有部分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方式,可以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180,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
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
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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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
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
构对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一创摩根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
未超过12个月。金隅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金隅股份实施上述事
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公司将
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
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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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临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与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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