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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隅股份: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2016-11-12  

						                        金隅股份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 2016-095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
           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10 月 17 日,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通知,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
委”)《关于无偿划转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44.93%国有股权的通知》,
金隅集团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全部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至北京国有资本经
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国管中心”)。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
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80)。
    2016 年 10 月 21 日,北京国管中心与金隅集团签署了《关于北京
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划转协议》。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83)。同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北京国管中心、金隅集团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16-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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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隅股份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编号:临 2016-085)。
     2016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无
偿划转给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
1182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将金隅集团所持公司
479735.7572 万股 A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北京国管中心持有。本次股份无
偿 划 转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不 变 , 其 中 北 京 国 管 中 心 ( SS ) 持 有 公 司
479735.7572 万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3%。
     本次无偿划转后,北京国管中心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无偿划
转未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市国
资委。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
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豁免北京国管中心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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