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股份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 2017-017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北 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之要求,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特将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 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根据本公司 2013 年 10 月 30 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12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4 年 3 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500,903,224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5.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95,039,989.92 元,扣除发行费 用 20,304,1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74,735,889.92 元, 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4)验 字 第 60667053_A02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 金隅股份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779,239,989.92 元(包括尚未支付的中介费人民币 4,504,100.00 元)已 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汇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5 月 27 日周年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6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4,245,283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 8.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99,999,999.84 元,扣除发行费用 62,124,96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637,875,039.84 元,并经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 60667053_A02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4,641,499,999.84 元(包括尚未支 付的中介费人民币 3,624,960.00 元)已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汇入经公司董 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公 司 已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7,179,765,142.11 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9,750,000,000.00 元 ,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人 民 币 600,000,000.00 元,收到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款 7,381,800,000.00 元,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为人民币 895,205,900.00 元,项目实际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3,311,802,423.26 元,支付的中介费用 4,504,100.00 元, 支 付 的 银 行 手 续 费 用 52,718.85 元 ) , 取 得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人 民 币 7,578,334.62 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 248,553,182.27 元(包括尚未支付 的中介费人民币 3,624,96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经本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0 年 8 月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2 金隅股份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10 月,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中对募集资金存放、使 用、投向变更及管理和监督做了详细规定,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 均在募集资金披露用途内和本公司预算范围内,按照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加气混凝 土有限责任公司、大厂金隅现代工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天坛家具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隅丽港(天津)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隅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为非公开发行募集的 资金开设专项存储账户。九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中 国工商银行北京安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2 个 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兴隆大街支行。在 A 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与银行、保荐 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 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 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方 金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 110060149018170182242 本公司 2,026,817.98 京市分行 3 金隅股份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 0200203319020196563 本公司 167,803,313.14 司北京和平里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北京市加气混凝土 3 0200013419200040504 17,770,917.62 司石景山支行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大厂金隅现代工业 4 13001707748050506500 807,195.94 司大厂支行 园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安贞支 北京金隅天坛家具 5 0200064819024649727 - 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建 北京金隅嘉业房地 6 11050138360000000048 4,739,994.87 设开发专业支行 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建 北京金隅嘉业房地 7 11050138360000000047 30,224,940.75 设开发专业支行 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金隅丽港(天津)房 8 02280101040015072 20,013,724.07 司天津永安道支行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金隅南京房地产开 9 10109201040009981 5,166,277.90 司南京兴隆大街支行 发有限公司 合计 248,553,182.27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均为活期存款,该专户存款余额中含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7,578,334.62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6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四、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 A 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 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 117,644.48 万元。 (一)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与公司预先 4 金隅股份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14,837.14 万元进行置换。该募 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 具安永华明(2014)专字 60667053_A190 号审核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从定向增发的募集资金与公司预先投入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102,807.34 万元进行置换。该募集资金置换 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 (2015)专字第 60667053_A202 号审核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 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明确 同意意见。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1、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金隅股份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 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进行了公告。 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2 亿元募集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进行了公告。 2、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情况 5 金隅股份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金隅股份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进行了公告。 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2 亿元募集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进行了公告。 3、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9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 进行了公告。 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9 亿元募集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进行了公告。 (二)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1、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6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金隅股份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 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进行了公告。 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65,000 万元募 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进行了公告。 2、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 金隅股份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进行了公告。 本公司在公告中承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 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 度。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为确保募投项目更高效地实施和整合集团内部家具产业结构, 进一步发挥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优势,本公司新增北京金 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年产 80 万标件家具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并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14 年周年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会议 通过将年产 80 万标件家具生产线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由人民币 253,807.51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29,411.28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 179,520.59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90,000.00 万元。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为人民币 89,520.59 万元。 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进 行了公告。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 7 金隅股份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理违规情形。 八、会计师对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上市公司日 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 面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一创摩根认为:2016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2016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8 金隅股份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749,504.00 147,305.94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9,520.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1,180.25 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本年度 是否符 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与承诺投入 进度%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未达到计划工期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实现的 合预计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4)=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的原因 (1) (2) 效益 收益 (3)=(2) (2)/ 期 化 -(1) (1) 北京金隅国际物 拟变更建设 流园工程项目(注 97,953.00 97,953.00 97,953.00 23,994.24 54,805.07 (43,147.93) 55.95% - - 无 - 期 1) 年产 80 万标件家 具生产线项目(注 181,551.00 90,000.00 90,000.00 32,507.83 74,459.99 (15,540.01) 82.73% 基本完工 - - 无 - 2) 朝阳区朝阳北路 (原星牌建材制品 厂 )B01 、 B02 、 预计 2017 B03 地块二类居 90,000.00 83,787.50 83,787.50 8,298.78 43,311.83 (40,475.67) 51.69% - - 无 - 年 8 月完工 住、中小学合校、 托幼用地项目(注 3) 9 金隅股份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前页: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本年度 是否符 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与承诺投入 进度%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未达到计划工期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实现的 合预计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4)=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的原因 (1) (2) 效益 收益 (3)=(2) (2)/ 期 化 -(1) (1) 朝阳区东坝单店 预计 2017 二类居住、小学用 170,000.00 170,000.00 170,000.00 34,311.21 67,475.08 (102,524.92) 39.69% - - 无 - 年 8 月完工 地项目 金隅中北镇住宅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11,216.83 35,924.01 (14,075.99) 71.85% 基本完工 - - 无 - 项目(注 4) 南京市建邺区兴 预计 2019 隆大街北侧 A2 项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36,977.05 55,204.27 (44,795.73) 55.20% - - 无 - 年 4 月完工 目 项目小计 689,504.00 591,740.50 591,740.50 147,305.94 331,180.25 (260,560.25) 55.97% 补充流动资金(注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 60,000.00 0.00 100% 5) 合计 749,504.00 651,740.50 651,740.50 147,305.94 391,180.25 (260,560.25) 60.02% 10 金隅股份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承前页: 注1:北京金隅国际物流园工程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二期已基本完成建设,三期尚在建设中,由于原计划2016年12月完成建设,公司现拟召开董事会审 议变更建设期事项。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经发生尚未支付以及预计待发生尚未支付的费用合计人民币60,000万元。 注2:年产80万标件家具生产线项目已基本完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经发生尚未支付以及预计待发生尚未支付的费用合计13,542万元。该项目募集 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30.41万元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所致。截至本鉴证报告日,年产80万标件家具 生产线项目承诺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为人民币90,000.00万元。该变更事项已经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参见“六、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注3:朝阳区朝阳北路(原星牌建材制品厂)B01、B02、B03地块二类居住、中小学合校、托幼用地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12.50万元所致。 注4:金隅中北镇住宅项目已基本完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经发生尚未支付以及预计待发生尚未支付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7,008万元。 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为根据2015年3月27日公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析”中“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披露对定向增发所募集的资金分配的预使用计划。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