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金 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或“公司”)2014年度和2015年度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金隅集团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询证函、募集资金项目的明细 账、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内部决策文件等材料;审阅了公司《北京金隅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出具的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0667053_A35号)、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 制度,从募集资金的管理、用途和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 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10月30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4]312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核准,公司于2014年3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903,224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2,795,039,989.9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304,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2,774,735,889.92元,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0667053_A02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 1 资金人民币2,779,239,989.92元(包括尚未支付的中介费人民币4,504,100.00元) 已于2014年3月24日汇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5年5月27日周年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5]2336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 》 核 准 , 公 司 于 2015 年 11 月 以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式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554,245,283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48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4,699,999,999.84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62,124,96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4,637,875,039.84元,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 华明(2015)验字第60667053_A02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4,641,499,999.84元(包括尚未支付的中介费人民币3,624,960.00元)已于2015 年11月30日汇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92,834,161.96元(包 括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16,174,950.95元,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 资 金 的 人 民 币 600,000,000.00 元 , 改 变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256,288,600.00元,以及支付的中介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取得存 款利息收入人民币8,524,434.13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36,430,261.93元(包 括尚未支付的中介费人民币3,624,960.00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金隅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金隅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加 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大厂金隅现代工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天坛家具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隅丽港(天津)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金隅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为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开设专 项存储账户。九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 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安贞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2个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永安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兴隆大街支行。在A股募集资金 到位后,金隅集团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隅集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方 金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1 110060149018170182242 金隅集团 34,326.14 司北京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 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 0200203319020196563 金隅集团 31,271,491.83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北京市加气混凝土 3 0200013419200040504 3,119,957.83 限公司石景山支行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大厂金隅现代工业 4 13001707748050506500 0.00 限公司大厂支行 园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安 北京金隅天坛家具 5 0200064819024649727 0.00 贞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 北京金隅嘉业房地 6 11050138360000000048 0.00 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 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 北京金隅嘉业房地 7 11050138360000000047 0.00 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 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金隅丽港(天津) 8 限公司天津永安道支 02280101040015072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0.00 行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金隅南京房地产开 9 限公司南京兴隆大街 10109201040009981 2,004,486.13 发有限公司 支行 合计 36,430,261.93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均为活期存款,该专户存款余额中含存款利息收入人民 币8,524,434.13元。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金隅集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8年度,金隅集团不存在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的 情形。 3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 内发布了公告。公司已于2015年4月9日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2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以上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 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2016年3月 18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的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董事会结束 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2016年10月25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 了公告。截至2017年3月22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4 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 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2017年10月24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 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2018年3月26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 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2018年10月26日该款项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金隅集团已在公告中承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 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等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5月24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 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朝阳区朝阳北路(原星牌 建材制品厂)B01、B02、B03地块二类居住、中小学合校、托幼用地项目”、“朝 5 阳区东坝单店二类居住、小学用地项目”以及“金隅中北镇住宅项目”已建设完 成,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 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和短期偿债压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将上述已竣 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人民币136,108.27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 除上述外,2018年度金隅集团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金隅集团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违规情形。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8年度,金隅集团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 附件: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9,504.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169.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5,628.8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37,246.3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0% 截至年末累 截至年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未达到 截至年末累 末投入 截止年末累计 是否符 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年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与承诺投入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计划工 承诺投资项目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实现的效益 合预计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金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期的原 (2) (4)= (注 8) 收益 (3)=(2)- 期 化 因 (2)(1) (1) 北 京金 隅国 际物 流 97,953.00 97,953.00 97,953.00 18,348.34 95,593.58 -2,359.42 97.59% 完工 3,187.10 - 无 - 园工程项目(注 1) 181,551.00 90,000.00 90,000.00 127.54 90,000.00 - 100.00% 完工 64,678.44 - 无 - 年产 80 万标件家具 补充流 生产线项目(注 2) - 89,520.59 89,520.59 - 89,520.59 - 100.00% - - 无 - 动资金 朝阳区朝阳北路(原 90,000.00 46,014.42 46,014.42 499.00 46,014.42 - 100.00% 完工 331,270.01 - 无 - 星 牌建 材制 品厂 ) B01、B02、B03 地 补充流 块二类居住、中小学 37,773.08 37,773.08 - 37,773.08 - 100.00% - 动资金 合校、托幼用地项目 (注 3) 7 朝 阳区 东坝 单店 二 170,000.00 75,666.90 75,666.90 701.00 75,666.90 - 100.00% 完工 640,552.83 - 无 - 类居住、小学用地项 补充流 94,333.10 94,333.10 - 94,333.10 - 100.00% - 目(注 4) 动资金 50,000.00 45,997.91 45,997.91 4,800.57 45,997.91 - 100.00% 完工 214,074.11 - 无 - 金 隅中 北镇 住宅 项 补充流 目(注 5) 4,002.09 4,002.09 - 4,002.09 - 100.00% - 动资金 南 京市 建邺 区兴 隆 预计 2019 大街北侧 A2 项目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4,692.84 98,344.70 -1,655.30 98.34% 年 4 月完 644,279.46 - 无 - (注 6) 工 项目小计 689,504.00 681,261.09 681,261.09 39,169.29 677,246.37 -4,014.72 99.41% 1,898,041.95 补充流动资金(注 7)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 60,000.00 - 100.00% - 合计 749,504.00 741,261.09 741,261.09 39,169.29 737,246.37 -4,014.72 99.46% 1,898,041.95 注1:北京金隅国际物流园工程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二期与三期已基本完成建设,原计划2016年12月完成建设,由于该募投项目获批后北京市出台了非 首都核心功能有序疏解相关政策、北京市整体规划发生调整,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16年度股 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该募投项目将作如下调整:北京金隅国际物流园将提升园区定位,积极向高端化、国际化转变,项目竣工时间由 2016 年12 月底延长至 2018 年12 月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经发生尚未支付以及预计待发生尚未支付的费用合计人民币2,359.42万元。 注2:年产80万标件家具生产线项目已完工。该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30.41万元及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人民币89,520.59万元所致。截至本报告日,年产80万标件家具生产线项目承诺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为人民币90,000万元。该变更事项已经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注3:朝阳区朝阳北路(原星牌建材制品厂)B01、B02、B03地块二类居住、中小学合校、托幼用地项目已完工。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12.50万元所致。公司在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由于项 目立项较早,前期利用自有资金投入较多,但募集资金能够置换的金额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做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之日后投入的金 额,因此,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有所结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将本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7,773.0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 注4:朝阳区东坝单店二类居住、小学用地项目已完工。公司在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由于项目立 项较早,前期利用自有资金投入较多,但募集资金能够置换的金额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做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之日后投入的金额。 此外,项目建设过程中方案设计进一步优化,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市场价较预计值下降,以及募集资金到位后未使用的自有资金提前偿还有息负 债等原因节省了建设费用。综合以上,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有所结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7年 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本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4,333.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5:金隅中北镇住宅项目已完工。公司在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由于项目立项较早,前期利用自 有资金投入较多,但募集资金能够置换的金额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做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之日后投入的金额,因此,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有所结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本项目结项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人民币4,002.0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6: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北侧A2项目预计2019年4月完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经发生尚未支付以及预计待发生尚未支付的费用合计人民币 1,655.30万元。 注7:补充流动资金项为根据2015年3月27日公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 分析”中“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披露对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分配的预使用计划。 注8:实现的效益指账面累计已确认的销售收入。 9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罗 浩 戴 菲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