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2019-032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北京 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之要求,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特将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报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根据本公司 2013 年 10 月 30 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12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4 年 3 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500,903,224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5.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95,039,989.92 元,扣除发行费用 20,304,1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74,735,889.92 元,并经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 60667053_A02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2,779,239,989.92 元 (包括尚未支付的中介费人民币 4,504,100.00 元)已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汇 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1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5 月 27 日周年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6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4,245,283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每 股 8.48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699,999,999.84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62,124,96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637,875,039.84 元,并经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 60667053_A02 号 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4,641,499,999.84 元(包括尚未支付的 中介费人民币 3,624,960.00 元)已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汇入经公司董事会 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392,834,161.96 元(包括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16,174,950.95 元,使用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为人 民币 2,256,288,600.00 元,以及支付的中介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取 得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人 民 币 8,524,434.13 元 , 募 集 资 金 结 余 人 民 币 36,430,261.93 元(包括尚未支付的中介费人民币 3,624,96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经本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0 年 8 月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制度》,2013 年 10 月,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经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该办法中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和监督做了详细规 定,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均在募集资金披露用途内和本公司预 算范围内,按照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加气混凝 土有限责任公司、大厂金隅现代工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天坛家具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隅丽港(天津)房 2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隅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为非公开发行募集 的资金开设专项存储账户。九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安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2 个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兴隆大街支行。在 A 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与银行、保 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 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 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方 金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1 110060149018170182242 本公司 34,326.14 司北京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 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 0200203319020196563 本公司 31,271,491.83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北京市加气混凝 3 0200013419200040504 3,119,957.83 限公司石景山支行 土有限责任公司 大厂金隅现代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 13001707748050506500 业园管理有限公 0.00 限公司大厂支行 司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安 北京金隅天坛家 5 0200064819024649727 0.00 贞支行 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嘉业房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 6 11050138360000000048 地产开发有限公 0.00 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 司 北京金隅嘉业房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 7 11050138360000000047 地产开发有限公 0.00 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 司 3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金隅丽港(天津) 8 限公司天津永安道支 02280101040015072 房地产开发有限 0.00 行 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金隅南京房地产 9 限公司南京兴隆大街 10109201040009981 2,004,486.13 开发有限公司 支行 合计 36,430,261.93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均为活期存款,该专户存款余额中含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8,524,434.13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8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四、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的 情形。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利用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本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2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2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的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 2 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4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5,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相关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 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 2 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 2016 年 10 月 25 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9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 在董事会结束后 2 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 2017 年 3 月 22 日该款项已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 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 2 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 2 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 2018 年 3 月 26 日该款项 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5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5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 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 2 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 2018 年 10 月 26 日该款项 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在公告中承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 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 度。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8 年上半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公司将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等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朝 阳区朝阳北路(原星牌建材制品厂)B01、B02、B03 地块二类居住、中小 学合校、托幼用地项目”、“朝阳区东坝单店二类居住、小学用地项目”以及“金 隅中北镇住宅项目”已建设完成,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和短期偿债压 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将上述已竣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 资金合计金额人民币 136,108.2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在董事会 结束后 2 日内发布了公告。 除上述外,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 理违规情形。 八、会计师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6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编制, 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2018 年 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 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2018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7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2018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9,504.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169.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5,628.8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37,246.3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0% 截至年末累 截至年末 未达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 是否 项目可行 已变 截至年末承 截至年末累 投入进 截止年末累 到计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与承诺投入 预定可使 符合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度%(4) 计实现的效 划工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 预计 生重大变 目 (1) (2) =(2)/ 益 期的 (3)=(2) 期 收益 化 (1) 原因 -(1) 北京金隅国际 物流园工程项 97,953.00 97,953.00 97,953.00 18,348.34 95,593.58 -2,359.42 97.59% 完工 3,187.10 - 无 - 目(注 1) 181,551.00 90,000.00 90,000.00 127.54 90,000.00 - 100.00% 完工 64,678.44 - 无 - 年产 80 万标件 家具生产线项 补充 目(注 2) 流动 - 89,520.59 89,520.59 - 89,520.59 - 100.00% - - 无 - 资金 朝阳区朝阳北 90,000.00 46,014.42 46,014.42 499.00 46,014.42 - 100.00% 完工 331,270.01 - 无 - 路(原星牌建材 8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制品厂)B01、 B02、B03 地块 补充 二类居住、中小 流动 37,773.08 37,773.08 - 37,773.08 - 100.00% - - 无 - 学合校、托幼用 资金 地项目(注 3) 朝阳区东坝单 170,000.00 75,666.90 75,666.90 701.00 75,666.90 - 100.00% 完工 640,552.83 - 无 - 店二类居住、小 学用地项目(注 补充 4) 流动 94,333.10 94,333.10 - 94,333.10 - 100.00% - - 无 - 资金 50,000.00 45,997.91 45,997.91 4,800.57 45,997.91 - 100.00% 完工 214,074.11 - 无 - 金隅中北镇住 宅项目(注 5) 补充 流动 4,002.09 4,002.09 - 4,002.09 - 100.00% - - 无 - 资金 南京市建邺区 预计 2019 兴隆大街北侧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4,692.84 98,344.70 -1,655.30 98.34% 年 4 月完 644,279.46 - 无 - A2 项目(注 6) 工 项目小计 689,504.00 681,261.09 681,261.09 39,169.29 677,246.37 -4,014.72 99.41% 1,898,041.9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 60,000.00 - 100.00% - (注 7) 合计 749,504.00 741,261.09 741,261.09 39,169.29 737,246.37 -4,014.72 99.46% 1,898,041.95 注1:北京金隅国际物流园工程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二期与三期已基本完成建设,原计划2016年12月完成建设,由于该募投项目获批后北京市出台了非 9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首都核心功能有序疏解相关政策、北京市整体规划发生调整,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 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该募投项目将作如下调整:北京金隅国际物流园将提升园区定位,积极向高端化、国际化转变,项目竣工时间由 2016 年12 月底延长 至 2018 年12 月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经发生尚未支付以及预计待发生尚未支付的费用合计人民币2,359.42万元。 注2:年产80万标件家具生产线项目已完工。该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30.41万元及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人民币89,520.59万元所致。截至本专项报告日,年产80万标件家具生产线项目承诺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为人民币90,000万元。该变更事项已经北京金 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注3:朝阳区朝阳北路(原星牌建材制品厂)B01、B02、B03地块二类居住、中小学合校、托幼用地项目已完工。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的差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12.50万元所致。公司在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由于项目立项较早, 前期利用自有资金投入较多,但募集资金能够置换的金额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做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之日后投入的金额,因此,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有所结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本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 集资金人民币37,773.0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4:朝阳区东坝单店二类居住、小学用地项目已完工。公司在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由于项目立 项较早,前期利用自有资金投入较多,但募集资金能够置换的金额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做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之日后投入的金额。此外, 项目建设过程中方案设计进一步优化,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市场价较预计值下降,以及募集资金到位后未使用的自有资金提前偿还有息负债等原因节省 了建设费用。综合以上,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有所结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将本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4,333.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5:金隅中北镇住宅项目已完工。公司在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由于项目立项较早,前期利用自 有资金投入较多,但募集资金能够置换的金额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做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之日后投入的金额,因此,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有 所结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本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 币4,002.0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6: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北侧A2项目预计2019年4月完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经发生尚未支付以及预计待发生尚未支付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655.30 万元。 注7:补充流动资金项为根据2015年3月27日公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析”中“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披露对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分配的预使用计划。 注8:实现的效益指账面累计已确认的销售收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