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隅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4-01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 临 2020-029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有关附件,修订内容
            主要为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回购已发行股份、召开股东大会通
            知期限、股东大会权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 高级管理人
            员在关联法人担任职务的限制条件等相关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条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款
                                          修订《章程》第一章“总则”部分
     第         无                                               增加:公司应当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将环境
1    11                                                      保护与社会责任融入公司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治理能力,
     条                                                      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修订《章程》第四章“减资和购回股份”部分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经本章程规定的程序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经本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
            通过,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购回其发行在外     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份:
            的股份:                                             (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而注销股份;
                (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及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26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者股权激励;
     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
2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收购其股份的;            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原
                (五)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情况。将股份用于
     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份的活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25
            动。公司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份时,应当根据法律、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条)
            法规的规定及本章程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份的活动。公
            规定办理。                                       司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份时,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本章程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二十七条至第三十条
                                                             的规定办理。


                                                        1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序   条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款
                公司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购回股份,可以   公司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
     第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式之一进行:
     27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条 约;                                               (二)在证券交易所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       (二)在证券交易所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在证券交易所外以协议方式购回;或
3
     原       (三)在证券交易所外以协议方式购回;或       (四)法律、行政法规许可和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
     第       (四)法律、行政法规许可和国务院证券主管 准的其他方式。
     26 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条)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二)及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三)项的原因购回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第(二)及(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公司按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购回股份后,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在六个月内注销或转让该部分股份,并向原公司登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收
     第     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做出相关公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29     告。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条         公司按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并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     收购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做出相关公告;属于第(三)项、
4
     原     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第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28         被注销股份的票面总值应当从公司的注册资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条) 本中核减。                                            公司按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收购本
                                                            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
                                                            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被注销股份的票面总值应当从公司的注册资本中核
                                                            减,并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做
                                                            出相关公告。
                                      修订《章程》第八章“股东大会”部分
     第         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        中国法律法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股票
     44     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因股份转让而发 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对股东大会召开前或
     条     生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A 股股东名册的变更适 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     用中国内地法律法规的规定。                    手续期间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原
     第
     43
     条)




                                                       2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序   条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款
     第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或股东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或股东大会通
     66   大会通知中载明的其他地点。                     知中载明的其他地点。
     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通
     (   公司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过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的,应在
6
     原   供便利的,应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 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表决程序
     第   他方式的表决时间、表决程序及股东身份确认方 及股东身份确认方式。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65   式。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的,视为出席。网络投票方式不适用于H股股东。
     条) 网络投票方式不适用于 H 股股东。
     第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不少于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
     67 四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个营业日前以书面
     条 发出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      形式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通知各股东;召开临时股东
     ( 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个营业日或十五日(以较长者为
7
     原 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      准)前以书面形式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通知各股东。
     第 送达公司。                                            计算发出通知的时间,不应包括开会日及发出通知。
     66       计算发出通知的时间,不应包括开会日及发出        营业日指香港联交所开市进行证券买卖的日子。
     条) 通知。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时收到的书
          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第
          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
8    69                                                       整条删除
          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的,公司应
     条
          当在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
          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
          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应当向股东(不论在股东大会上        股东大会通知应当向股东(不论在股东大会上是否有
          是否有表决权)以专人送出或者以邮资已付的邮件    表决权)以专人送出或者以邮资已付的邮件送出,收件人
          送出,收件人地址以股东名册登记的地址为准。在    地址以股东名册登记的地址为准。在不违反公司上市地法
          不违反公司上市地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前提下,    律法规、上市规则的前提下,对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公
          对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公司也可以通过证券交易    司也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网站或通过电子方式发
     第
          所和公司网站或通过电子方式发出或提供给股东      出或提供给股东通知,而不必以本条前述方式发出或提
9    72
          通知,而不必以本条前述方式发出或提供。          供。
     条
                对A股股东,股东大会通知也可以用公告方式       对A股股东,股东大会通知也可以用公告方式进行。
          进行。该等公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四十五日至五十    该等公告应当于本章程第六十七条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
          日的期间内,在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指定的一家或    通知期限要求会议召开前四十五日至五十日的期间内,在
          多家报刊上刊登,一经公告,视为所有A股股东已     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指定的一家或多家报刊上刊登,一经
          收到有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公告,视为所有A股股东已收到有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修订《章程》第九章“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部分




                                                    3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序   条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款
               公司召开类别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四十
           五日前以书面形式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发出
           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日期和地点告
           知所有该类别股份的在册股东。拟出席会议的股
                                                            公司召开类别股东会议,应当于本章程第六十七条关
           东,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
     第                                                 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期限要求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或
           回复送达公司。
10   129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发出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在该会议上有表
     条                                                 及开会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该类别股份的在册股东。
           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在该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该类别
           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类别股东
           会议;达不到的,公司应当在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
           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
           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类别股东会议。
                                    修订《章程》第十一章“董事会”部分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无须持有公司股份。董事包括执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包含独立(非执行)董
           董事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包含
     第                                                   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11   139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条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职工代表
           生,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融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认为需要设立的其
                                                        他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为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融资委员会、审计委员
                                                        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咨询意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
           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认为
     第                                                 工作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需要设立的其他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
12   148                                                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的统一领导下,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咨询意
     条                                                 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由董事会制
                                                        须全部是非执行董事并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任召集人,
           定。
                                                        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非
                                                        执行)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
                                                        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修订《章程》第十三章“公司总经理”部分

     第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
13   167   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条    员。                                         员。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