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集团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 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金隅集团”)《章程》等的规定,我们作为金隅 集团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北京京国创优势产业基金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研究,我们认为: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该交易属公司按正常商业 条款进行的交易,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金隅集团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于飞 刘太刚 李晓慧 洪永淼 谭建方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